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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禁拖措施)新增的主席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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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宣布委任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禁拖措施)(上诉委员会)新增的五名主席及十六名委员。

  源於自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实施的禁止拖网捕鱼措施,政府在去年十一月成立上诉委员会,原由一名非官方主席(许美嫦)及四名非官方委员(陈曼诗、许明明、李家松、单锦城博士)组成,专责处理受禁拖措施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的特惠津贴上诉以及近岸拖网渔船船东所雇用的本地渔工的一笔过补助金上诉。提交上诉申请的限期在本年二月底届满,上诉委员会共接获八百五十二宗相关的申请。

  政府发言人说:「有见及上诉个案数目,我们有必要将该上诉委员会的人数扩大至六名主席及二十名委员。透过增加主席及委员数目,从而加多及加密聆讯次数,令处理上诉个案的工作得以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就聆讯及裁定个别上诉,有关聆讯仍维持由一名主席主持及四名委员组成。透过引入轮值制度分担工作量,主席及委员会获编排负责处理相关的聆讯。

  五名新增主席分别为张吕宝儿、费中明、马清楠、麦业成及杜伟强。十六名新增非官方委员包括区倩抭、陈伟仲、陈荣尧、周厚澄、朱嘉濠教授、江子荣、龚静仪、赖奇略教授、梁媛雯、卢萋基、魏明德、陶嘉颖、田耕熹博士、黄诗咏、黄淑芸及容海恩。有关委任已经生效,任期至完成处理所有上诉个案的工作为止。

  张吕宝儿为律师,现任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以及上诉委员会(房屋)成员、人事登记审裁处审裁员及律师纪律审裁团成员。

  费中明为律师,现为封闭令(对健康的即时危害)上诉委员会和上诉委员团(城市规划)副主席;以及交通谘询委员会成员。

  马清楠为律师,现任审核委员会(电影检查)主席及曾任牌照上诉委员会成员。

  麦业成为大律师,现为另一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及牌照上诉委员会主席。

  杜伟强为律师,现任香港太平洋战争纪念抚恤金上诉委员会主席及另一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成员。他曾任上诉审裁团(建筑物)主席、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副主席,以及上诉委员团(城市规划)及税务上诉委员会成员。

  上诉委员会的委员名单如下:

主席:
张吕宝儿
费中明
许美嫦
马清楠
麦业成
杜伟强

委员:
区倩抭
陈曼诗
陈伟仲
陈荣尧
周厚澄
朱嘉濠教授
许明明
江子荣
龚静仪
赖奇略教授
李家松
梁媛雯
萋
魏明德
单锦城博士
陶嘉颖
田耕熹博士
黄诗咏
黄淑芸
容海恩

  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网捕鱼的法例在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据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二○一一年六月十日通过的一次过援助方案,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若符合资格,可获发放特惠津贴;以及参与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自愿回购计划或透过其他方式处置其船只的受影响近岸拖网渔船的船东所雇用的本地渔工,若符合资格,可获发放一笔过补助金。

  政府早前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处理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人士申请的有关事宜。该小组已大致完成审批工作,并已通知申请人有关的审批结果。部分申请人已领取特惠津贴。若申请人对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决定不满,可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是一个非法定的组织,专为处理有关的上诉个案而组成,秘书处设在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17楼食物及徖生局。

  上诉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就财务委员会在二○一一年六月十日通过的一次过援助方案中的特惠津贴及一笔过补助金:

* 确定由跨部门工作小组订定有关处理及/或审批受影响人士申领特惠津贴的准则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对申请人(在公法意义上)公平合理;

* 确定跨部门工作小组就申领特惠津贴的资格和批出津贴的金额所作的决定符合政府政策,以及对特惠津贴申请人(在公法意义上)公平合理;

* 审视就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决定提出上诉的上诉人(或其代表)或有关政府部门所提供的新或额外资料/证据,以及考虑这些资料/证据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

* 考虑是否维持跨部门工作小组就上诉人个案所作的决定或修正有关决定,以及在适当情况下厘定发放给上诉人的特惠津贴类别及金额。



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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