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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传媒有关购买酒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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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近日对政府购买酒类的查询,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回应如下:

  行政长官办公室、三名司长的办公室及十二个政策局过去三个财政年度购买酒类共2,117瓶,总开支约671,900元(平均每瓶约317元),其中绝大部分(约99.72%)为餐酒,烈酒只占0.28%。过去三年购买酒类的数目、开支、分类及存量,综合表列於附表。

  从附表可见,上个财政年度(即二○一二至一三年度)购买酒类的平均价约为230元,比二○一○至一一年度(约340元)及二○一一至一二年度(约420元)显著较低。上个财政年度购买酒类的总开支,亦仅为二○一○至一一及二○一一至一二两个年度的78%及80%。本届政府会继续奉行简约施政的原则,避免奢华。

  特区政府由於工作需要,不时宴请社会各界,包括立法会议员、传媒、谘询组织、地区人士,以及外地政府、驻港使节、商界与国际组织等。以公帑购买酒类,是为应付上述实际需要,包括举行大型活动对酒类饮料的需要。各办公室及政策局均根据需要,并按照政府《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购买酒类。这是政府一贯的做法。预先购买酒类带到宴请的食肆,一般比在现场直接点酒廉宜。有关开支属部门开支的一部分,受审计监督。



2013年6月2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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