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监管收集可循环再造物料外判工作及推广回收再造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就监管收集可循环再造物料外判工作及推广回收再造业的开场发言∶

主席:

  多谢各位议员,我会说几句支持回收业方面的工作,接着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的同事会跟进其他方面的介绍。

  政府在二○一三年五月公布的 「香港资源循环蓝图2013-2022」十年的概念,勾画了废物管理的全面策略、目标及行动计划,强调源头减废、减少废物和回收废物的纲领。

  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地回应社会对回收和环保业创造更有利的经营环境,有一定的决心。这些措施包括几方面:第一,「废物源头分类计划」,继续扩大和深化力度;第二,物色更多合适土地以短期租约形式供回收再造业竞投,以支持他们的行业;第三,发展环保园,现在第二期已完成招租;第四方面,推动政府部门实施环保采购政策,现在我们正进行顾问研究,以深化现有的政策;第五,推行各个「生产者责任计划」,包括废电子电器产品现正在立法阶段、扩大胶袋的适用范畴以至饮品玻璃等等;第六,透过「创新科技基金」、「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及各个为中小型企业设立的基金,鼓励发展循环再造技术。我们会在各方面执行这些措施,为业界创造更好的本地营商环境。

  另外,在二○一三年《施政报告》中亦提出大力推动发展回收业的具体措施。政府会考虑在公众货物装卸区中划出适当泊位,专供回收业竞投,这是回应业界的经年诉求,这次提供新的契机以稳定出口设施。公众货物装卸区的特许协议将于二○一六年中届满,届时我们会在考虑投标前推出适当措施配合业界的诉求。我请食环署的同事在跟进,我们会再报告。



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