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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协助保险业到前海开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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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健波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前海)的建设工作正在进行,而预计到二○二○年,前海将会发展成一个国际性的一流现代服务业体系。根据国家国务院批覆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中央政府要求前海积极落实《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有关先行先试的政策,而据悉本港金融业界亦锐意到前海发展。据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正根据先行先试政策,制订支持本港保险业在前海发展的优惠政策(包括发展巨灾保险试点、推动前海成为再保险中心,以及适当地降低香港保险公司进入前海经营的门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协助本港的保险业到前海开拓业务;若会,详情为何,包括曾否与深圳的有关当局举行会议,商讨具体的建议;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二○○三年与中央政府签订《内地与香港关於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其后分别签订多份补充协议,年来成功通过CEPA平台,为香港保险业界拓展进入内地市场的渠道。相关的CEPA开放措施包括:

(一) 自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符合准入条件的香港保险公司经过整合或战略合并组成的集团得以进入内地保险市场。香港保险公司可以参股内地保险公司,但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4.9%;

(二) 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香港保险代理公司可以在内地设立独资公司,为内地的保险公司提供代理服务;以及

(三) 自二○一二年四月一日起,香港的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在广东省(包括深圳)试点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经营区域为广东省(包括深圳)。

  特区政府会继续与内地相关部委及监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促进两地保险业的发展,并透过CEPA框架,争取香港保险进一步拓展内地市场。

  特区政府一直向内地有关部委积极争取,以先行先试方式,适当降低保险业在广东省(包括前海)的准入门槛。就香港保险业进入前海发展业务,特区政府与深圳市政府、深圳保监局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等部委一直保持紧密联系和沟通,共同探讨深港两地保险合作发展的机会,以及在前海推行各类优惠政策的可行性。我们亦会继续听取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就市场发展(包括如何推动香港保险业在内地的发展)提出的意见。未来,特区政府会继续积极与内地相关部委作出跟进,协助香港保险业界拓展内地业务。



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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