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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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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获拨款4.5亿元的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计划)由二○○九年四月八日至二○一二年四月七日推行。该计划资助大厦业主进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综合审计和提升能源效益的工程。当局收到近1 600宗申请,批准当中有870宗,而批出资助金总额约为3.5亿元,有超过5 700幢建筑物受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全面检讨计划的成效、资助范围和金额、审批机制,以及为社会带来的相关效益等;若有,受计划资助的建筑物在节省能源方面的表现及计划的其他成效为何,以及当局有否就计划提出建议及改善措施;若没有检讨,原因为何及会否进行检讨;

(二)有关的申请获得批准及不获批准的一般原因分别为何;获批个案的最高及最低资助额分别为何;

(三)计划的受惠建筑物数目和批出的资助金额,与当局原来的目标有何差别;当局如何处理剩余的约一亿元拨款;及

(四)会否重新考虑再次推行计划;若会,详情及推行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有否考虑推行其他资助计划,以配合能源效益及源头减废的政策,以及进一步鼓励业主提升其建筑物的能源效益及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表现,并为物业管理和工程等相关业界创造更多商机?

答覆:

主席:

(一)「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在二○○九年四月八日推出,该计划获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拨款4.5亿元,资助大厦业主进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综合审计,以及进行提升能源效益的工程。资助计划为期三年,或直至4.5亿元拨款悉数用尽为止。当局收到共2,004宗申请,批出的申请有1,115宗。该计划已于二○一二年四月七日结束。

  综观过往几年的成绩,计划成功提升了社会对建筑物能源效益的重视,广泛推动业主采取实际行动节能减排。有超过6,400幢楼宇(即全港七分之一的楼宇)已获得资助,进行改善工程,涉及的项目,亦由计划早期较多容易开展的项目如更换节能灯具,发展至计划后期有涉及更换中央空调及升降机的大型项目。

  「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亦鼓励工程和物业管理等业界进行跨界别合作,把握低碳经济带来的商机。自计划推出以来,各训练院校和机构已举办了超过二十个关于能源及碳审计的课程,为约1,200名人士提供培训。

  在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综合审计方面,现时已有越来越多建筑物通过这些审计,发掘楼宇的节能减排空间,亦有建筑物在完成综合审计后,成功在资助计划下申请资助落实审计报告中的节能建议。「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的成绩,为全面实施强制性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奠下良好基础。

  当完成能源效益/能源改善项目后,获资助机构必须提交报告书,详细列出装置的能源使用资料,以及专业的节能评估。相关资料可反映项目的成效。获批的项目估计每年可以节省约一亿八千万度电(约十二万六千吨二氧化碳排放)。

(二)在「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下获批的申请有1,115宗,约占总申请的百分之五十六。在获批的项目中,每座建筑物的资助额最高为计划所定的五十万元上限,最低约为3000元。不获批核的申请共有889宗,原因包括申请人未能提供所需资料、不合资格(如非指定类别的申请人或机构)、违反申请指引(如申请未获批核前申请人已批出合约或已完成工程)、自动撤回申请,以及拨款用罄等。

(三)「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下4.5亿元拨款已全数批出或预留予获批的申请,受惠建筑物超过6,400幢。

(四)「建筑物能源效益资助计划」如期于二○一二年四月七日结束。该计划已成功达致预期的目标,即推广建筑物业主认识建筑物能源效益的重要性和鼓励他们采取实质改善措施。计划亦成功鼓励相关业界把握提升建筑物能源效益所带来的商机。在工程界积极提供有关服务和物业管理界的配合下,建筑物业主在推行能源效益措施时已能获得足够的支援。

  我们会继续积极推广提升建筑物能源效益,包括全面实施《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以提高楼宇的能源效益,并定期检讨《建筑物能源效益守则》订定的基本能源效益标准。此外,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正继续通过多项计划,例如废物源头分类计划和屋苑厨余循环再造项目等,鼓励改善建筑物环保表现。



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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