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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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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耀忠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关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两电)就《管制计划协议》进行的中期检讨,环境局局长较早前曾表示:「视乎社会的诉求和讨论情况,我们希望在今年第二季或第三季完成这项工作。」他亦表示,政府接会展开发电能源组合的检讨。另外,据悉内地的核电发展规划和建设已有新进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与两电进行中期检讨期间,就社会人士的诉求(包括设立强制节能目标等)达成共识方面有否遇到困难,因而影响中期检讨的进度;若有,详情为何;

(二)政府会否在本立法年度内(i)完成中期检讨及向本会汇报结果,以及(ii)展开发电能源组合的检讨;若否,有关的日期为何;

(三)政府有否向内地当局了解内地的核电发展规划和建设的最新进展,包括广东省区内各核电项目的落成日期、选用的发电机组型号,以及发电机组的规模与从前相比有没有改变等详情;

(四)有否评估,内地的核电发展规划和建设对本港日后的电力供应有何影响;及

(五)当局计划何时就发电能源组合的检讨进行公众谘询,以及有关的公众谘询文件会否载列内地核电项目的参考资料,包括香港政府评估该等项目(例如广东省陆丰核电厂)落成启用后对香港的安全风险及电力价格等的影响?

答覆:

主席:

  政府在制订能源政策时,一直秉持四个政策目标,即安全、可靠、合理价格及环保。基於这些原则,政府现正与两间电力公司进行《管制计划协议》(《协议》)的中期检讨,及就检讨本港发电燃料组合做好准备。详情如下:

(一)及(二)政府与两家电力公司签订的《协议》列明电力公司的责任、股东的回报,以及政府监管两家电力公司财政事务的安排。现时《协议》的有效期为十年,到二○一八年届满。《协议》清楚订明,於二○一三年内政府及两电均可就现行《协议》中的任何部份提出修改的要求,而任何修改建议须经双方同意后实行。

  政府已就中期检讨及相关能源事宜与专家、学者、环保团体和其他持份者进行讨论,广泛收集意见。我们亦於较早前出席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的会议,听取委员及与会团体代表对检讨的意见。正如我们早前向立法会表示,中期检讨工作预计在二○一三年年底前完成,我们会向立法会及公众交待检讨结果。

(三)、(四)及(五)现时香港用电的发电燃料组合中,煤占约54%、天然气约23%而输入核能约23%。为减低与发电相关的碳排放及应对气候变化,政府曾於二○一○年底建议优化香港未来的发电燃料组合,在二○二○年时大幅减少依赖碳排放量高的化石燃料,逐步淘汰现有的燃煤发电机组,并增加使用非化石、洁净和低碳的燃料,包括引入更多核电。

  在谘询完结和我们整理收集意见期间,日本东北发生的地震和海啸引发了福岛核事故。事故后,社会各界就核能的应用有不同的反应,政府一直密切留意世界各地及内地有关方面的发展。我们了解国家已决定重新启动审批核电项目,「十二五」期间只考虑沿海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而有关新建核电项目必须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兴建,其机组必须符合第三代安全标准。

  每种能源各有利弊,在检讨本港的整体发电燃料组合时,我们会充分平衡安全性、可靠性、合理价格及环保四项能源政策目标,亦会继续与内地有关当局保持联系,参考内地的相关规划及发展。由於发电燃料组合的检讨影响深远,我们会与不同的持份者,包括专家、学者、工商界别及非政府组织进行讨论,聆听他们的意见,并拟在二○一三年下半年谘询公众。



2013年6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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