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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证监会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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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司司长已委任James Shipton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执行董事。这项任命是根据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作出,任期为三年,由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九日至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八日。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十八日)公布上述委任时表示:「由证监会主席领导的遴选委员会作出公开及全球性招募,最后选出James Shipton出任执行董事一职。James Shipton将领导新成立的中介团体监察及发牌部。我们深信他会协助证监会有效履行其法定职能,特别是在中介团体监察及发牌方面,作出贡献。」

  在加入证监会前,James Shipton是高盛亚太区政府及监管事务主管及高盛亚洲区行政办事处董事总经理,在财经界拥有丰富经验,并曾于澳洲、曼谷、新加坡、伦敦以及香港工作。他于一九九七年在澳洲维多利亚省取得大律师及事务律师资格,于一九九八年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取得事务律师资格,及于一九九九年在香港取得事务律师资格。



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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