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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今日(六月十四日)出席立法会民政事务委员会会议有关监管私人游乐场地契约的开场发言:
主席:
大家知道,以「私人游乐场地契约」批出土地的做法,是多年沿袭下来的,有些会所存在已上百年。今日在民政事务委员会讨论契约续期事宜,我们考虑的,就是从体育康乐发展的角度,应否支持续期。
民政事务局的态度是明确的:我们认同契约承租人,就是现存的各会所,在香港体育和康乐方面作出的贡献。在政府以公帑兴建的公共康体设施以外,由非牟利团体以「私人游乐场地契约」开办的设施提供了有益的补充。如果把这些会所与康文署的设施合共计算,契约承租人共提供全港超过四分之一的网球场,超过一半的高尔夫球设施及水上活动中心,以及全部保龄球道。部分香港代表队及青年代表队成员正受惠於这些设施,在稳定的练习环境下打出成绩来。当然我们一贯的态度,是促使会所向外界团体开放体育设施以配合政府发展体育的主要目标。多个会所实际上亦已经开放,为福利机构和青少年组织提供了各式各样的培训及康体活动。
我们决定为到期及符合条件的契约按现行政策续期十五年。所有承租人都须提交进一步开放设施的计划,作为续约程序的一部分。我们明确告知所有承租人,不应期望他们的契约在下次到期时,会再次获得续期;而即使获得续期,续期条件亦未必会与过去相同。这是对过往政策准备作出的重大变化,作出了充分的预告。
从民政局关注市民体育康乐的角度,我们是毫不含糊支持续约的,这可为香港提供所需的设施。如果有议员认为目前某些会所租用的土地应该用作其他的发展用途,当然可以具体提出,在立法会相关的委员会里讨论,政府一定会考虑各种合理的建议。
按照我们续期的契约条款,政府在向契约承租人给予适当的通知期后,有权收回契约指定用地作公众用途。实际上已经有两份契约因此未获续期。所以契约的续约年期并不影响当局对土地发展的长远规划工作。
待二○一一年和二○一二年到期的契约完成正式续约程序后,我们会展开全面检讨契约政策的工作,并会在制订未来路向时,考虑各方面因素。
主席,我和同事们乐意听取议员的意见和回答问题。
完
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