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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通过处理公屋宽敞户的优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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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出: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日(六月十三日)通过处理公共出租屋邨宽敞户的优化安排,以确保珍贵的公屋资源获得合理运用。新安排将于今年十月起实施。

  房委会发言人表示:「现时大部分居住密度为每人34平方米的『优先处理宽敞户』个案已经解决,因此我们会将一人家庭的『优先处理宽敞户』界限下调为超逾30平方米(请参看附件一),该界限较现行宽敞户标准的25平方米(请参看附件二)要宽松20%,同时依据此机制为不同人数家庭订定新界限。」

  他续说:「此外,凡有残疾家庭成员或年届70岁或以上年长家庭成员的住户,按新安排,将会从宽敞户名单中剔除。至于凡有年龄介乎60岁或以上,但未满70 岁家庭成员的宽敞户,将会置于宽敞户调迁名单之末,直至下次检讨。」

  过去两年,有1 600多宗「优先处理宽敞户」个案成功调迁,当中约1 500宗(92%)经过三次或以下的单位编配已获得解决。发言人说:「因此,房委会决定把『优先处理宽敞户』的单位编配与公屋轮候册的机制看齐,即只给予最多三次编配机会。没有充分理由而拒绝所有编配的住户,会被终止租约。不过,为免现时仍在处理的『优先处理宽敞户』受到影响,他们仍有最多四次编配机会。」

  过去五年,因家庭成员迁出或离世而删除户籍,因而被界定为宽敞户的新个案约有40 000宗。减去同期已解决的21 000宗个案,截算至今年三月,宽敞户数目增加至约54 500个,即过去五年宽敞户个案上升了54%。

  发言人说:「鉴于各安置类别(包括公屋轮候册等)于未来三年对小型公屋单位的需求殷切,我们预期所有宽敞户个案未能于短期内解决,而且个案数目将会继续上升,因此,委员认为目前适宜维持现行宽敞户标准,并专注于解决『优先处理宽敞户』个案,以期收回更多大单 位,再编配予合资格申请人。」

  为免宽敞户需要重新适应新环境,小组委员会决定沿用现行措施和鼓励方法,只要有合适资源,会尽量为宽敞户提供原邨或所属区议会分区的屋邨单位,包括新单位,并且在调迁至较小单位后给住户发放搬迁津贴。

  过去一些因屋邨重建或同类计划而获放宽编配标准,如今成为「优先处理宽敞户」的人士曾要求获得豁免处理,发言人解释说:「根据现行政策,所有公屋租户,不论他们属于任何安置类别,包括公务员配额、清拆项目和轮候册,一律按同一套房屋政策处理(例如离婚、增删户籍、租金援助计划和公屋住户资助政策),因此,在贯彻执行政策的原则下,此类住户不宜获得特殊待遇,我们必须一视同仁。」

  为确保以公帑大幅补贴的公营房屋资源获合理运用,房委会自一九九二年起规定住户的居住面积一旦超逾宽敞户标准,便须迁往其他大小合适的公屋单位。房委会曾分别于二○○七年及二○一○年就宽敞户的情况进行检讨。今次实施的新优化安排,三年后将会再行检讨。



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0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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