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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捍卫资讯、新闻及网络自由」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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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刘江华今日(六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莫乃光议员提出「捍卫资讯、新闻及网络自由」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

  首先,要感谢莫乃光议员提出今日的动议,让我们可以互相提醒资讯、新闻及网络自由对香港的重要性。亦多谢多位议员今日的发言,提出宝贵的论点。今日大家提出的事项,有部分属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的政策范畴,但也有不少部分则不属我局的范畴。经谘询相关的政策局同事,我会尽可能作一个综合回应。

  毛孟静议员、范国威议员和何秀兰议员都先后提到有关检讨《公开资料守则》及研究资讯自由法及档案法。刘慧卿议员亦提醒我们,行政长官曾经承诺捍卫新闻自由。这方面,我们大家要一起努力。

  至于资讯自由方面,我们会致力做几项的工作。档案是政府的宝贵资源,有助政府作出有据可依的决定,满足运作和规管需要,是开放、负责任的政府所必须存备的。特区政府已采取措施规管政府内部的档案管理。各局和部门均须遵守一系列档案管理的制度安排。有关规定涵盖政府档案管理的要点,包括妥善管理电子邮件档案、档案分类、档案存废、适当保管和贮存档案,以及保护极重要档案等。政府档案处负责监督政府的整体档案管理工作,以确保政府档案得以妥善管理,同时让那些具有历史价值的档案能被挑选作保存及供公众查阅之用。而《公开资料守则》则提供了一个机制,让市民索取政府的资料。自《守则》于一九九五年推行以来,在有关政策局或部门持有所要求的资料的情况下,约百分之九十八的申请个案获提供全部或部分资料。《守则》内载有基本原则;为方便各政策局及部门使用《守则》,我们亦就《守则》的诠释和运用提供指引,并不时就指引作出检讨。在二○○九年,申诉专员就政府推行《守则》的成效进行了主动调查,并提出了十一项建议,这些建议已全部落实。

  政府会继续致力寻求改善空间,以期方便公众索取资料和加强政府档案的有效管理。申诉专员今年一月公布,会就香港的公开资料制度及政府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主动调查,以评定市民索取资料的权利是否获得充分保障,以及现行措施是否符合现代政府开明高效的公共行政标准。此外,法律改革委员会亦已就「档案法」及「公开资料」这两个课题分别成立小组委员会。小组委员会将全面研究和比较香港与海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律及制度,以便考虑香港应否进行改革,如需改革,改革应如何进行。小组委员会将在谘询文件中作出合适的建议,以便谘询公众。政府当局已表明将会全面配合申诉专员及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工作。由于上述的调查及研究工作尚未完成,我们认为较恰当的做法,是先待这些调查和研究完成后,参考它们的报告,然后才决定采取什么步骤进一步改善现行的安排,以及什么措施最为适合。

  毛孟静议员在其修订议案中要求立即取消订立缠扰法的意向,以保障新闻自由,并接纳新闻业界的意见,将有关缠扰行为的条文纳入《家庭及同居关系暴力条例》。法律改革委员会针对缠扰行为所提出的建议涉及新闻自由及私隐等基本权利,所涉事宜既复杂且敏感,公众就是否应立法制约缠扰行为意见亦相当分歧。我们明白公众及新闻团体就新闻自由方面的关注及意见。但另一方面,正如法律改革委员会的报告提出,缠扰行为对受害人可以造成巨大的损害,而现行法律难以应付,所以政府有责任考虑是否需要立法。现时《家庭及同居关系暴力条例》所涵盖的范围不可能包含所有可能出现缠扰行为的情况,因此只以该条例作为打击缠扰行为的工具,会有局限性,是否最佳做法仍有待进一步研究。我们正进一步研究海外对缠扰行为的法例,包括规管范围、免责辩护和运作情况等,以探讨在有效打击缠扰行为和保障新闻自由间取得平衡的对策。我们会仔细考量各方案的利弊及可行性,并先于今年年底再到立法会听取议员及持份者的意见,以制订合适的未来路向,而并非如毛议员所说于今年年底立法。

  范国威议员提到记者的采访权。就便利传媒采访工作方面,特区政府一直致力发掘不同途径发放信息,增加透明度。特区政府向来都有安排记者会,以公布重要的政策及措施,并就重大事故向市民发布最新资讯。除记者会外,政府官员亦会按需要会见传媒及举行简报会。事实上,政策局及部门每年共举办超过一千次记者会及简报会。在警方方面,警方完全明白配合传媒采访工作及与传媒保持有效沟通的重要。就这方面,警队有清晰的原则及指引。传媒进行采访时,警务人员会尽量便利传媒录影、录音或摄影,并提供机会让他们在有利位置进行上述工作。警方已透过多项措施并投放资源,便利传媒进行采访,包括在大型公众活动期间调派传媒联络队,担当警方与传媒沟通的桥梁,同时透过内部指引提醒前线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须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尽量配合传媒的工作。

  而在发放突发事件信息机制方面,警方已采取一系列措施优化发放信息的程序,并于二○一二年九月推出三项新措施,包括增加发放与个案有关的基本资料;设立突发事件电话音频系统,让传媒表达较为关注的突发事件,警方会优先发布有关事件的详情;以及以电邮发放案件简要。自实施各项优化措施起,警务处所发放的个案已显著增加至二○一三年平均每日约三百三十宗。警方并正研究设立发放突发事件信息的互动平台,进一步提升发放信息的效率。警队相关部门已举行会议,探讨设立互动平台的可行性,相关的研发工作会陆续展开。

  消防处方面亦一直与传媒组织保持沟通,该处在紧急事故资料发放时间、发放资料形式以及事故资料类别方面均已引入改善措施,例如以表格形式上载有关紧急事故资料,方便传媒机构阅览;及如果紧急召唤涉及在公众地方身体受伤、或涉及工业意外受伤,消防处会向传媒发放有关个案资料。

  主席,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发表言论、提出申诉的自由。行政机关及公营机构受立法会、传媒、申诉专员,以至广大市民监察,我们的运作是相当公开的。市民亦有自由就他们认为不公平、不公义的现象提出他们的看法,实在无须担心遭人报复,所以政府看不到何秀兰议员所提出,制定举报者保护法的需要。

  葛佩帆议员及张超雄议员提及互联网有关的议题。张超雄议员特别关注到政府会否引入妨碍资讯自由流通的防火墙过滤系统。政府的立场是,为了方便资讯流通、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所带来的成效,互联网的运作必须是技术上安全而且可信赖的。互联网用户必须要对资料传送到该达到的目的地有信心,确保不受限制。因此,政府只会在互联网建设的技术上作规管,而不会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要求过滤网络用户的资料或是封锁网络资讯,亦不会对内容作出审查。如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主动或被要求这样做,服务提供者应对其审查制度负责,并应知会用户关于内容的改变或是限制。服务提供者一般都会订立服务条款,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订明何种类型的内容会被允许或封锁。

  葛佩帆议员关注到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可能受到不良资讯影响,身心受损。为避免青少年接触淫亵、不雅或其他不良的资讯,互联网用家可以考虑在家用电脑上安装合适的过滤软件。在电脑保安方面,也可以利用保安软件隔除有毒或含恶意程式码的网页。在选择何种类型的内容被过滤的时候,用家应根据其个别需要自行决定。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透过不同宣传渠道,包括资讯安全网网站(www.infosec.gov.hk)、电台广播、资料单张及海报,向公众发布有关资讯保安的参考资料和信息,当中包括正确使用互联网的守则。该办公室亦会联同业界探访学校,向老师及学生,推广安全上网的知识。

  此外,公民教育委员会透过处境式短片鼓励年青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尊重他人的个人资料及私隐。公民教育委员会过往亦有透过其「公民教育活动资助计划」,赞助社区团体举办推广网络道德相关的活动,协助市民建立一套包含诚信、尊重和负责任的网络文化。委员会今后会继续赞助青少年团体及其他社区团体举办相关的公民教育活动。

  与现实世界情况类似,不法之徒会于网络世界寻找不同的保安漏洞并进行犯法行为。为了打击这类罪行,警方会不时作网上巡逻以搜集及掌握有关罪案的情报,例如科技罪行、与毒品有关罪行、网上赌博活动等。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绝不容忍任何违法的行为。警方设有不同的途径供市民报案,亦会继续致力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范国威议员提到有关「二次创作」、免费电视牌照、香港电台编辑独立自主等事宜。

  为配合知识型经济的迅速发展,政府定期检视本港的版权法例,以确保版权制度继续在版权拥有人与使用者和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之间取得平衡,并符合香港的整体利益。上届政府向立法会提交《2011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目的是更新香港的版权法例,与时并进,确保法例能够经得起科技急速发展的考验。条例草案已随上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尚未通过而失效。

  考虑到立法建议的复杂性,政府会继续与各方沟通,处理公众关心的议题,包括研究「戏仿」所涉及的版权事宜,充分考虑不同持份者的意见,确保版权法例在数码环境中持续有效。

  至于范议员提到的本地免费电视服务牌照申请事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已在不同场合多次解释,当局一直根据法定要求及既定程序,尽快而且谨慎地处理三份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申请。政府会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决定后尽快公布结果。

  至于香港电台方面,政府向来十分重视及尊重港台的编辑自主。自二○○九年九月政府敲定香港公共广播服务的未来发展路向后,港台便肩负着本港公共广播机构的使命。为了让港台有效履行有关职责,政府在二○一○年八月公布《港台约章》,清楚订明港台享有编辑自主;而港台的编辑方针必须不受商业及政治等因素影响。

  我们相信在员工共同努力下,港台定能继续按《港台约章》履行公共广播机构的职能,为市民提供编辑自主、专业和高质素的电台、电视及新媒体服务。

  主席,香港一向资讯流通、渠道多样化、媒体百花齐放,市民每日都接触到各式各样的资讯、政见、评论。资讯发达、新闻自由,是我们赖以成功的最重要因素。特区政府一如所有市民,十分珍惜我们拥有的自由,并会继续努力维持我们的优势。

  多谢主席。



2013年6月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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