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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积极推动家庭友善政策」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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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积极推动家庭友善政策」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多谢刚才二十六位议员的发言。

推广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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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时所说,在考虑福利政策时,政府会以「家庭为本」为核心价值。我们一向重视家庭生活教育。为巩固及强化家庭的功能,社会福利署(社署)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一系列预防、支援和治疗性质的服务,除了制作资源册之外,亦透过家庭生活教育服务单位、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为儿童及其家长举办家庭生活教育活动,推动亲职、子职和伦理等各方面的家庭教育。

支援危机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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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议员都关心支援危机家庭。我想指出,我们也高度关注这个问题,故此社署亦特别为这些家庭提供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服务,包括家庭危机支援中心等,保障其家庭成员的安全,及防止问题进一步恶化。

容许新移民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无须居港满七年下申请公屋及综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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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国柱议员和其他议员表示,政府应容许新移民,特别是家庭暴力受害人,无须居港满七年便可申请公屋。我想指出,社署决定是否向房屋署作出「体恤安置」的推荐时,社工会根据申请人的特殊情况而作出专业判断,包括评估有关人士是否具备足够医疗因素或社会因素。因家庭暴力引致的住屋问题,是我们会考虑的其中一项社会因素,但并不代表所有被虐妇女都需要以「体恤安置」的方式来解决其住屋问题。

  在综援方面,社署署长可在特殊情况下行使酌情权,向不符合居港规定的人士发放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社署署长会考虑所有的有关因素,以确定申请人是否有真正困难。如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而被迫与年幼子女迁离配偶的地方,而申请人并无收入和其他资源,社署署长通常会行使酌情权,豁免该申请人的居港规定。

增加庇护中心宿位及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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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员亦关心到庇护中心的宿位及资源,事实上,于二○一二至一三财政年度,五间妇女庇护中心的平均入住率约为八成,在过去三年,妇女庇护中心并没有出现全部额满的情况,但我们会继续留意庇护中心的入住率,同时检讨增加宿位的需要。另外,在过去数年,当局已增拨资源,以加强妇女庇护中心在办公时间后的支援服务,并加强妇女庇护中心的人手。

为受虐男士提供专门的危机介入及庇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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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兴议员提到为受虐男士提供专门的危机介入及庇护服务,社署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家人提供多项服务和援助,当然包括二十四小时电话热线、辅导服务等。不论受虐人为男性或女性,均可接受相关的服务。个别非政府机构亦有设立专为男士而设的电话热线服务。

设立男士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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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兴议员亦建议设立男性事务委员会,我们认为现时并没有社会共识开设有关委员会,但政府会继续留意日后的发展。其间政府在制定及推行各项政策或计划时,会依从两性平等的大原则,并尽量考虑两性的观点和需要,让所有香港市民,不论男女,均可以同样享有并受惠于社会的资源和机会。这些政策包括推动家庭友善雇佣措施,和进行有薪男士侍产假的立法工作等。这两点,我们一直在做工作。

安老服务及福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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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碧云议员提议因应人口老化作出福利服务的长远规划,检视全港安老院舍和日间照顾中心的名额等,这点我们完全认同,事实上,我们正在做工夫。黄议员,你亦明白「居家安老为本,院舍照顾为后援」的大政策下,我们现正努力大量增加宿位,加强日间服务。例如在本财政年度,安老服务的拨款达五十五亿八千万元,比去年增加12%。由现在至二○一五至一六年间,增加约一千二百个安老宿位;我们将于今年九月推出「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是「钱跟人走」的模式,希望新的思维能够鼓励社区照顾服务发展更多元化,进一步落实居家安老的政策。

长者或残疾人士独立申请综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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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议员建议我们容许长者或残疾人士以个人单位申请综援,刚才很多议员提到「衰仔纸」,我一再澄清该文件是「不供养父母证明书」,其实只是一张简单的经济声明,适用于所有综援申请,不是针对任何人,目的是核实申请人是否有其他经济来源,从而评估他们所需的金额,大家要明白,出发点是评估作用。至于如果家庭有困难或者不和谐,事实上,我们绝对容许,与社署接触以个别情况,看看有没有需要行使酌情权,容许个人申请,当然我们要看其家庭情况。为什么我们一定要用家庭去申请呢?大家都明白,因为我们相信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同一家庭的各个成员应互相扶持,互相帮助,因此综援制度一向以家庭为单位。倘若容许与家人同住的长者以独立个人身分申请综援,将涉及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性改变,必须小心考虑,所以我们不可仓促取消这项安排,一定要很小心,慎重考虑。

综援计划的居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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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议员提到综援计划的居港七年(规定)是个框架,很多人领取不到。我一再重申,我以前讲过很多次,如果新来港人士寻找工作,有意自力更生,通常会给予综援,作为生活补贴的性质,事实上,很多人都在领取,目前有一万三千多宗已获批准。

幼儿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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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很关心托儿服务,我们也很关心这个问题。本届政府希望在扶贫委员会下深入探讨有什么可以做。我的关注点特别是可以释放妇女的劳动力,因为我们的人口老化,托儿服务的支援很重要,所以我们正在研究有什么可以做。这点我们完全持开放态度。但在这期间,我们实事求是,例如我们把社区褓母扩展至晚上、周六、周日的时间,希望可以弹性一点,在邻里层面方便妇女有事做时可放下小朋友,甚至可去就业。

对单亲家庭的就业支援及再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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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毛孟静议员提到有关对单亲家庭的就业支援计划及再培训服务的建议,我多谢你的建议。我想指出,现在劳工处和雇员再培训局已提供了很多这类的服务,让一些单亲,包括男和女,只要他们符合资格,一般来说我们也会优先给予他们培训的机会。如果是单亲家庭的父母要照顾十八岁以下的子女,他们报读时会获优先取录,让他们早一点装备自己进入劳动市场。

家庭友善雇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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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慧琼议员提到推动公营及私营机构实施家庭友善雇佣措施,这点我是完全认同的。劳工处过往一直努力推动家庭友善雇佣措施,我们亦透过十八个人力资源经理会将信息一路推出去。大家亦知道我们正处理侍产假的问题,我们正着力希望能够在新一届立法会于暑假复会后,尽快引入法例,提供三天的男士有薪侍产假。我想在这里澄清一点,就郭伟强议员提到可否给予七天,我以前已经解释了这点。我希望大家能明白到,三天是一个起步点,我时常强调这是一个起步点,这是适合的,因为双方在劳工顾问委员会(劳顾会)和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中,也有一个整体的共识,希望能够快点展开,先推行三天,我们看看实际情况,劳顾会亦承诺一年后再检讨,所以是有空间,在将来有需要时优化。

  也有议员提到产假可否多一点至十四星期?我想解释现在的安排是符合香港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也是在雇主的承担力和雇员利益之间的一个平衡。我们当然会继续配合香港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步伐,不时检讨雇员权益,也会不时看看有没有空间去作优化。但最重要是我们鼓励雇主 -─ 这十个星期是基本的法定要求 -─ 鼓励他们可否做得好一点以善待员工?我们是不断地将这讯息推出去。

增加法定假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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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也想简单一点说说有关法定假日,简称「12─17日」的建议,李慧琼议员建议可否将两个安排看齐。我想解释,现在的十七天公众假期是一个机构假期,事实上我们是说银行、教育机构如学校、公共机构和政府部门不用上班、不用办公的日子,在本质上说是属于机构的假日。但在《雇佣条例》下的法定假日,即俗语说的劳工假则是雇员的权益,是法定福利,所以两样东西的基本性质和背景是不同的。但我们明白到社会有许多声音说,现在是否时候去检讨,所以劳工处较早前做了一个研究,要求统计处看看有多少人享有十二日假、多少人享有十七日假,数据刚刚收到,我们现正进一步分析数据,分析完之后会交给劳顾会再分析,再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汇报。

  我想解释一点,这十二日法定假日是经过广泛社会谘询及得到各界共识才定出,不是政府无端端想出来,是有过去背景的。我亦想强调,如果将其他五日都列为法定假期,便要考虑对其他中小企的影响。另外,香港有三十一万名外佣,有二十多万个家庭雇用,亦在一定程度上要考虑对他们的影响,所以在分析期间,我们都要考虑这些各方面的因素。

标准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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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标准工时方面,我作很简单回应。大家都知道,标准工时委员会已正式展开工作。我希望大家给委员会少少空间时间,他们的工作是真的务实的,希望能用客观、深入的态度去审视整个问题,厘定未来方向,所以给予其少少空间时间,我觉得是重要的。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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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政府和各位议员一直都很关心家庭和谐,事实上,大家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都是希望家庭和谐,社会便自然和谐。在这方面,我们亦会继续从推广、教育、立法等层面,包括我刚才说的法定有薪男士侍产假等,继续向这目标推进,希望循序渐进改善劳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当然劳、资、官三方面沟通的机制相当重要。主席,我一再多谢今日议员提出的很多宝贵建议。多谢。



2013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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