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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答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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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六月五日)出席「节能约章」启动礼后,就全民节能、龙尾泳滩及台北考察与传媒的答问全文:

环境局局长:今日是世界环境日,今年的主题是「思前.食后.厉行节约」。除了珍惜食物及减少厨余浪费外,今届香港特区政府亦鼓励大家适逢世界环境日加强节能。所以今日有两个与节能相关的约章开始启动,一个是将室内嵿度调校至24至26度,减少使用冷气相关的用电,另外是一个不要钨丝灯泡的约章,希望鼓励大家使用能源效益更高的灯具,减少利用效益低的钨丝灯泡。

记者: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最新的研究发现龙尾工程范围有海马,为何行政会议仍然决定不取消环境许可证?

环境局局长:政府除了节能减排、垃圾方面,都重视自然保育,对於今次龙尾事件我们高度重视。大家看到渔护署在去年底至今年初进行生态调查,看看龙尾以至吐露港和其他三个相关地区的生态多样性。报告有几方面的重点,第一方面是相较之前的环境(影响)评估,与现时渔护署的生态实地调查(比较),整体的生态多样性基本上是接近的,没有特别大的变化。另外,相较龙尾与其他三个在吐露港的生态相关地区,若要比较,龙尾跟以前的环境(影响)评估的结论是一致的,即龙尾的生态价值相较其他三个地方略低。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环评条例》)第14(3)条来看相关团体的诉求,相较之前的环境(影响)评估,现时的状况究竟对生态或社会有没有一些超越了当时环境(影响)评估,在环境许可证批出后的影响有没有大分别?我相信行政会议是根据相关条例看到情况分别不大下而作出决定。

记者:其实之前是没有发现(海马),之后又有发现,生态价值是否已经改变?是否已经提高了?

环境局局长:刚才提到,渔护署最近的实地生态调查是再次看看整体来说,龙尾及其他三个相关在吐露港地方的生态多样性状况与当时做(环评)的时候是分别不大,这已包括了你说的状况,已经有专业的看法。

记者:有环保团体指会提出司法覆核,会否担心司法覆核影响工程进度?

环境局局长:香港是一个尊重法律的地方,大家有这个基础,同时我在这里再说,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育,所以渔护署最近做了生态普查,看看龙尾相较於相关地区的生物多样性的关系。最近,渔护署的普查看到这四个地区都有大家关注的海马出现,相较龙尾,其他三个地方包括汀角东所发现的海马数量相比於龙尾为多,政府要平衡发展与保育相关的社会诉求。政府已承诺在汀角东加强保育,整体来说绝对关顾到不同生态的保育。同时,我们理解当时政府批准环境许可证时亦有规条指工程施行期间,若发现类似受保护的生态时,要有减少影响和补偿的方法,所以现时环境许可证要求工程实施时要有专业的团队监察,若发现相关生态时要适当减少影响及保护,这方面是做到平衡,希望大家理解政府高度关注事件,亦尽量做到平衡各方面的做法。

记者:星期日的大游行有二万多人交了反对的签名,你觉得(龙尾)工程继续进行的决定会否对政府带来负面的影响?

环境局局长:这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考虑各方面诉求后,包括渔护署的报告及社会的看法,我再重申政府高度重视自然环境的保育,是基於各方面的考虑而作出这决定。我亦再重申,根据相关团体所讲《环评条例》第14(3)条下,指之前发出的环境许可证是评估了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现在我们再审视状况,基於最新的理解,工程进行的影响是否较早前所评估的大,这是基於条例的考虑而作出结论,相信是平衡了各方面的关注。

记者:你刚才说有缓解的措施,你可否承诺和好肯定的说即使工程完成,仍然能在那里找到海马吗?

环境局局长:整体来说,香港整个社会以至政府,都关注整体香港的生物多样性。我认为最终我们要保持到各方面不同的物种,整体来说,保持香港的生物多样性,这是主要的原则。你指是否在个别地方保持生态价值,大家要有两方面的理解。整体来说,香港要保持生物多样性的水平,是要整体地看这件事情,不是在个别地区的考虑。不过,如果我们根据环境许可证,在这个地方有工程,我们会根据现有的环境许可证,有适当和专业的方法能够保护被发现的物种。

记者:有没有具体措施安置和保育管海马?

环境局局长:这是一个专业的问题。刚才所说,根据现在工程所批出的环境许可证,里面包含了一些机制,会适当地保护当工程进行时所发现的受保护物种。具体说,他们会寻找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士和生态专家监察整个过程。同时,根据环境许可证,渔护署这专业部门有角色监察整个过程,能够平衡这些生态保育。所以是有不同层次的机制,能保护当工程施工时所发现的生态。

记者:申诉专员公署正调查事件有否行政失当,这会否影响龙尾工程的推行?有否担心会有阻济?为什么不等申诉专员公署调查后才作决定?

环境局局长:龙尾工程牵涉不同部门。我理解社会上有不同的诉求,但相关部门已作出考虑才进行招标等过程,细节可以直接询问相关部门。

记者:……对於龙尾的影响,如何释除公众的疑虑?

环境局局长:香港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大家会用不同的角度去看一件事情。这次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是根据《环评条例》第14(3)条作出回应,这方面是很清楚的步骤。刚才我说过,政府和社会一致尽力做到平衡,保护生态,同时回应社会各方面的诉求。当然,个别人士和团体有不同的角度,大家要尊重各方面的意见和法律的基础。

记者:你明天去台湾主要视察什么?

环境局局长:今次到台北两天,主要是参考台湾特别是台北在过去二十年在都市固体废物方面的经验。大家知道台北在亚洲城市中,这方面做到很好的成绩。相比香港,在二十年前,大家的废物量差不多,经过二十年,它们的废物量是香港的一半以下,所以它们有什么有效的政策和配套是值得我们参考,包括特别是废物按量征费,它们实行了一段长时间,有很好的成效。台北和香港的环境未必是一致,但大家都是热带环境、华人社会、高密度城市,所以如何有效落实废物按量征费的措施,平衡市区的徖生和环保的诉求,有值得参考的地方。同时,其他回收、如何支持环保工业,以至其他基建设施、废物管理设施与民居之间如何并存和包容,这些都是好的经验供香港借鉴。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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