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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四题:直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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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建源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答覆:

问题:

  近年陆续有资助学校转为「直接资助计划」的学校(下称直资学校),当中有不少传统名校。然而,有资助学校打算转为直资学校,但受到学生家长和旧生的强烈反对,他们担心贫穷家庭的学生会因直资学校学费高昂而却步,有违学校有教无类的办学理念。另一方面,有研究发现,富裕家庭的中学生升读大学的比率,在二○一一年是贫穷家庭的学生的3.7倍,而20年前只是1.2倍。有社会人士关注到,贫穷家庭的学生因学费高昂而对学术成绩较佳的直资学校却步,他们升读大学的机会会否因而进一步减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审批资助学校加入直接资助计划的申请时,如何处理及统计持分者(包括家长、旧生、教师、教育团体和区内居民等)就有关申请所提的意见,以及该等意见在当局考虑有关申请时是否具决定性的作用;

(二)鉴于政府当初推出直接资助计划的目标包括「使家长为儿女选择学校时有更多的选择」,但有学生家长指出,他们的子女入读区内心仪学校的选择,因未能负担直资学校的高昂学费而减少,当局有否评估这种情况是否反映当初的目标未能达到;有否就直资学校数目占公帑资助学校总数的百分比订定上限;及

(三)有否评估当局批准学术成绩较佳的资助学校转为学费较高昂的直资学校,会否减少来自中下阶层的学生入读该等学校的机会,以致影响他们将来升学和向上流动的机会,导致贫富悬殊和社会隔阂等问题加剧;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提高本港教育的质素,随着社会进步,办学模式多元化是学校教育发展的自然趋势,直接资助(直资)计划学校亦发挥了促进学校体制多元化的功能。

  就议员提出的问题,现回覆如下:

(一)若资助学校申请加入直资计划,教育局会根据既定的评审准则审核申请。申请的学校必须证明本身已有充分准备及足够能力在直资的办学模式下提供优质教育,亦须证明具备良好的财政状况,可持续发展。同时,本局亦会审视其他因素,包括学校资助模式转变对学额供求的影响、学校谘询其主要持分者的结果(这些持分者包括家长、教师、旧生等),以及能否合理地回应持分者所关注的事项等。

(二)直资学校可收取学费,用以向学生提供额外和优质的支援服务,以及改善学校设施及教学环境。我们必须强调,直资学校制度是一个多元化的系统,学校之间收取学费的差异亦大。有部分收取较高的学费,亦有不少收费不高(例如有学校每年学费低于1,500元),有些更在个别的级别不收取任何学费。

  为确保学生不会因无力缴付学费而失去就读直资学校的机会,教育局规定每所直资学校均须最少拨出学费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为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如学费介乎直资单位津贴额的三分之二与二又三分之一之间,则学校在直资单位津贴额的三分之二这个水平以上每多收一元学费,便须拨出五角作为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计划之用。这些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计划的资格评估基准,不可比政府资助清贫学生的计划严格。此外,在评估学生是否符合学费减免资格时,家长的财务状况必须是唯一的考虑因素。

  自直资计划推行二十多年来,有21所资助中、小学加入计划。直至二○一二/一三学年,全港共有73所直资学校,约占全港受公帑资助学校的百分之九。虽然我们没有就直资学校数目占公帑资助学校总数的百分比订定上限,我们会继续按既定的评审准则审核申请,确保各区有足够的公帑资助学位应付需求,致力保障不同社会和经济背景的学生可选择入读区内心仪学校。直资学校须按合理而又合乎专业规范的标准取录学生,收生准则及比重必须预先公布,确保家长充分了解这些入学标准。

(三)直资计划的其中一个重要元素,是必须提供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以照顾不同社会和经济背景学生的需要。为确保来自不同阶层的学生享有公平入读的机会,自去年起,直资学校必须依照教育局于二○一一年二月成立由教育局常任秘书长担任主席的直接资助计划工作小组的建议,推行一系列加强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计划透明度的改善措施。

  有关措施于二○一二年生效,包括:

(1)在新生申请表格和《学校概览》内,清楚列明清贫学生(包括综援家庭的学生及受学生资助办事处资助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2)在入学申请表格内提供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计划的详细资料;
(3)向所有获取录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计划的详情,并将有关资料夹附于录取通知书内;
(4)把学生资助办事处公布的申请结果通知学生时,须同时向每名合资格学生派发该校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计划的申请表格;以及
(5)直资学校应尽可能在开学前完成处理新生的学费减免计划申请,务使合资格的学生无须先行缴付学费等。

  教育局亦要求直资学校应周详考虑学费减免及奖助学金的准则,以充分照顾不同背景的学生。我们相信上述一系列加强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计划透明度的措施,有助更多中下阶层学生入读直资学校。

  根据直资学校二○一○/一一学年的经审核帐目显示,虽有部分学校的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储备的使用率比较低,但有超过半数直资学校的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储备使用率达100%,有学校甚至超过600%。经审核帐目亦显示,直资学校在该年使用于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的总金额约一亿五千万元 ,这证明为数不少在经济方面有较大需要的学生,正受惠于这措施。此外,直资学校拨作学费减免和奖助学金储备的款项不得转拨至其他储备或作任何其他用途。因此,学校并无需要累积有关储备,而应适当运用于照顾在经济方面有较大需要的学生。



2013年6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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