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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立花旗银行大厦内政府物业的买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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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产业署今日(五月三十日)公布已签立买卖协议出售财政司司长法团名下位於香港花园道3号花旗银行大厦3楼部分地方,以及4楼、5楼和6楼全层的物业(该物业)。

  该物业前为立法会秘书处的办公室,总楼面面积约为6,161平方米。政府出售该物业,将可在中环腾出甲级写字楼作商业用途,以符合政府致力增加商用物业供应,发展不同类型经济活动的政策。

  根据财政司司长法团在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购买该物业时签立的买卖协议,当财政司司长法团有意出售该物业,泽发展有限公司(前业主)有优先权购买。在二零一三年五月十六日,泽发展有限公司接受财政司司长法团的要约,以二十一亿五千五百三十万二千港元购买该物业。按要约的条款和条件,财政司司长法团和泽发展有限公司於今日签立该物业的买卖协议。



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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