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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有关家庭债务的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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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亮星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书面答覆:

问题: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统计数字,近年的私人贷款增长速度持续高於整体经济增长速度,而在二○一二年下半年,家庭债务(包括住宅按揭、信用卡垫款及私人贷款)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升至61%的新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过去三年:

(一) 本港家庭债务的各组成部分每年所占的比例分别为何,以及撇除住宅按揭后的家庭债务每年的增长率为何;

(二) 香港的家庭债务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例与其他地区的有关比例比较的结果为何;及

(三) 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佣工的私人贷款总额每年的增长率及其占本港私人贷款总额的百分比?

答覆:

主席:

(一) 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统计调查,在二○一三年三月底,从认可机构获取的个人住宅贷款、信用卡垫款和其他私人用途贷款的未偿还总额合共12,489亿港元(相当於本地生产总值的61%),经修订后二○一二年底的未偿还总额为12,318亿港元(相当於本地生产总值的60%)。这些债项一般统称为「家庭债务」或「私人欠债」。该数据大致反映了本港家庭债务的情况,但不包括从其他渠道(如属非认可机构的财务公司)获取的私人贷款。

  撇除住宅贷款后,从认可机构获取的信用卡垫款和其他私人用途贷款的未偿还总额在今年三月底分别为960亿港元和2,227亿港元,二者在二○一○至二○一二年间每年平均上升大约15%。详细数据载列於附件之表一。

(二) 过去三年香港及其他主要地区家庭债务占本地/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载列於附件之表二。但必须留意,各地家庭债务的定义不一,例如上述香港的数据只包括从认可机构获取的私人贷款,而某些地方如美国和欧洲国家会包括各类金融负债,甚至於非牟利机构的金融负债也计算在内,因此覆盖面较香港广泛。加上各地经济、社会和法律体制不同,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也有差别,因此难以直接比较香港和其他地区的情况。

(三) 政府没有就在港工作的外籍家庭佣工的私人贷款作出统计。



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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