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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纪律部队职系公务员的退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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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五月二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健波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的书面答覆:

问题:

  在现行的新退休金计划或公务员公积金计划(公积金计划)下,纪律部队职系公务员(纪律部队人员)的订明退休年龄为55或57岁(视乎职级而定),较文职职系公务员的正常退休年龄60岁为低。据悉,除特别情况外,政府一般不会考虑继续聘用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而不少纪律部队人员退休后会在私营机构继续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退休的纪律部队人员数目为何,并按他们退休时的职级和年龄,以及属新退休金计划抑或是公积金计划列出分项数字;预计未来五年内退休的纪律部队人员数目为何;

(二)鉴於公务员在放取离职前休假期间,或退休公务员在退休后的管制期内从事外间工作,须事先申请并获得批准,过去五年,当局接获退休纪律部队人员提出该等申请的数目,以及该等申请一般涉及的外间工作职位为何;

(三)鉴於有部分纪律部队人员在退休后获所属的纪律部队以合约形式重新雇用,现时该等合约雇员的人数;有关的政策详情为何,包括当局决定重新雇用该等人员的准则;及

(四)有否评估纪律部队人员退休年龄的规定,有否导致纪律部队出现青黄不接或经验丰富的人员流失的情况;当局有否考虑设立机制,准许符合要求的纪律部队人员申请把退休年龄延至60岁;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根据库务署提供的资料,过去五年由二○○八至二○一二年退休纪律部队人员的数目,按职级、年龄及所属退休福利计划划分,载列於附件。

  根据库务署提供的资料,预计在二○一三至二○一七年期间,平均每年约有1 500名纪律部队人员按正常/指定退休年龄退休。

(二)现时,离职首长级公务员在指定限制期内(包括离职前休假期、及/或最低限度禁制期及/或管制期),以及按可享退休金条款受聘的退休非首长级公务员在退休前休假期及/或退休后两年内,如欲从事外间工作,均须事先向当局申请批准。

  由二○○八年至二○一二年,当局一共批准了大约1 200宗退休纪律部队公务员离职后从事外间工作的申请。获准从事的外间工作性质多样化,大部分涉及驾驶、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支援和保安的工作。

(三)根据保安局提供的数据,於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有115名退休的纪律部队人员在退休后在其所属部门受聘为全职非公务员合约雇员。

  就聘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方面,非公务员合约雇员计划的目的是为部门首长提供灵活的方式雇用人手,以便能更迅速回应不断转变的运作和服务需求,这些运作和需求可能属有时限、季节性或受市场波动影响,或只需雇用工作少於公务员规定工作时数的人手;又或需要从市场招揽在特定范畴具备最新专业知识的人才;又或服务模式正在检讨或可能有变的工作。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计划之下,部门首长可全权和酌情决定雇用非公务员合约雇员的事宜,包括在顾及公开及公平的原则下,决定适当的招聘及遴选程序。

(四)当局已有一套既定机制,以助各纪律部队尽早进行接任人选的策划工作,并在有需要时及早采取行动。在这机制下,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定期会晤保安局常任秘书长和纪律部队首长,商讨个别部队和职系的接任情况,以确保能及早识别接任问题(如有的话)、预先制订计划和及早采取适当措施。因应纪律部队人员在未来数年的退休情况,保安局及各纪律部队会仔细规划和积极进行招聘工作,以应付运作需要及配合长远接任安排。为配合接任人选的策划工作,各纪律部队亦为各级纪律部队人员提供培训及发展机会,让他们扩阔眼界, 学习所需知识和技能以履行职务,并透过调职计划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为担当更高层次的职务作好准备。

  至於公务员退休年龄方面,公务员事务局正进行初步研究,评估公务员退休情况,以及探讨是否有任何运作需要及应对方案,以助接任人选的策划工作。局方正向各局/部门(包括各纪律部门)的管理层收集资料,并会因应公务员系统的独有情况和特点(包括接任和运作需要、人力策划、在职人员的晋升机会等),分析收集所得的数据。我们的目标是在二○一三年年底/二○一四年年初完成有关研究,继而考虑下一步的路向。



2013年5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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