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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处处长在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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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海事处处长廖汉波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出席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就《2012年10月1日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报告》跟进工作的开场发言:

主席:

  海事处自撞船事故后,已即时采取跟进工作,包括检查船只结构、检查救生设备和改善验船程序。

  海事处覆检了全港所有渡轮、小轮和街渡,包括检查船只结构和救生衣数目。

  就船只结构方面,处方已覆检全港渡轮和小轮,检查它们的水密舱壁,并核对结构是否与图则相符。被检查的船只全都与图则相符,就水密舱壁方面,有6艘船有轻微缺陷,问题更正后,由海事处覆检通过。

  同时,处方已重新评估二○○七年前建造、载客量超过100人以上的渡轮和小轮的破损稳性,它们均符合要求。

  就救生衣数目方面,海事处分别在去年十月和今年三月发信予所有本地载客船只的营运商及其船长和所有商会,要求他们严格执行海上安全规定,并确保船上备有适当及足够的救生设备。截至五月二十四日,有362艘渡轮、小轮和街渡的救生衣数目符合规定,另外,有2艘小轮正进行维修,海事处会於它们重新投入服务前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处方亦已加强在验船、批图和检查船只救生设备几方面的工作,例如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亦引入内部审查、覆核的程序。

  此外,海事处委托海外专家劳氏船级社审视海事处现时的图则审批及验船程序,并作出风险评估和提出建议。

  海事处又委任一间海事顾问公司进行基准参照调查,以香港对本地载客船只的安全要求,与新加坡、澳洲悉尼港口和英国修咸顿港口所实施的安全要求作比较,并提出建议。

  局长去年在立法会公布十项中、长期措施,包括:

*提高强制第三者风险保险的保额,加强对乘客的保障;

*参考现时的陆上交通意外伤亡者援助基金,考虑应否设立海上交通意外援助计划;

*将现时一些属於指引性的措施透过立法施行,并检讨法例,以加强海上交通管制,确保航行安全;

*加强现时船长考试课程及制度,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对航行安全的意识;

*研究强制於本地载客船只的船长室装设闭路电视,监察船长的驾驶行为;

*研究规限船长和船员的工作时数和检讨其轮更模式;

*检讨对本地载客船只的最低配员要求;

*研究要求本地船只装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实时监察它们的航速和位置;

*制定长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策略;以及

*进一步强化与业界就海上安全方面的协作。

  去年十一月起,海事处与业界设立的各工作小组分别召开多次会议商讨有关措施。各项措施的具体进度,已经在讨论文件的附件中详细列出。

  本处会继续与业界商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提升本地载客船只安全的各项建议,回应市民的关注。

  我亦会全力督导部门上下,全面配合督导委员会及执行小组的改革工作。

  主席,我对这次严重的撞船事故十分痛心及难过,作为部门首长,我深表歉意,并且衷心向死难者家属、伤者及市民道歉。



2013年5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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