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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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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出席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会议,就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中期检讨的开场发言:

主席:

  由二○一一年年中起,政府向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提供为期三年的特别协助措施。当时,政府向立法会承诺,会就有关措施进行中期检讨,以确保公帑用得其所。今年,我们刚完成了中期检讨,现向本委员会汇报检讨结果。基於检讨结果,我们亦建议在下一个三年牌照期(即二○一四年年中至二○一七年年中)维持施行特别协助措施的补助政策,并因应经营成本上升而上调补助的实报实销上限。

  在未讲述检讨结果及未来补助措施的详情之前,我想先说明政府的离岛渡轮政策。

  政府一贯的公共交通基本政策是由私营机构按审慎商业原则经营,一般不会提供补助。但对於离岛渡轮服务,我们同意作出若干补助,原因有二:第一,渡轮服务基本上是离岛对外交通的唯一公共交通工具;第二,离岛人口基本上长期没有明显增长,四个主要离岛(长洲、梅窝、坪洲及南丫岛)二○○一至二○一一年期间整体人口反由四万三千多人轻微减少至四万人左右。渡轮服务的需求亦因此停滞不前,在营运成本却不断上涨之下,除非大幅加价,否则出现亏蚀。

  为免导致服务终止或大幅加价的情况,政府对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服务的政策,是在维持渡轮服务基本上按商业原则经营的同时,给予所需的补助,令渡轮服务得以有效维持,以及纾缓票价加幅。作出补助的同时,我们亦会考虑市民应适度承担服务成本的原则。

  在这个大前提下,政府在二○一○年进行离岛渡轮服务检讨时,提出在二○一一年年中至二○一四年年中的三年牌照期内,为六条主要离岛渡轮航线提供合共约1亿1,500万元的特别协助措施。当时假若没有这些补助,票价加幅会超过20%,而不是最终的10%左右。

  除了燃料、员工薪酬及折旧开支外,其余开支项目均可纳入补助范围,详情已在文件附件C交代。

  目前的有限性补助政策,一方面能够维持渡轮服务基本上仍以商业原则经营,另一方面顾及市民的整体负担能力,适度承担票价责任。同时任何补助范围,均需有清晰合理的经济和社会考虑基础,不然会影响公共开支及服务成本效益,亦会对其他的公共交通服务的营运模式带来冲击,影响深远。

  主席,我现在讲讲中期检讨。检讨结果显示,现时的特别协助措施对维持六条主要离岛渡轮服务的财务可行性至为重要。假若政府不提供这些特别协助措施,现有的营办商会录得亏损,难以经营下去;就算另行公开招标,相信情况不会改善。

  因此,我们认为在未来三年,补助政策仍应维持。同时,因应成本上涨,我们建议适度地上调补助上限,我要强调是上限,至1亿9,100万元。不过,措施依然以实报实销方式施行,确保营办商注重营运效率。

  我们已向现行两间营办商作出了解,得知他们有意申请延续现有渡轮服务牌照,为期三年,但前提是补助政策须维持,而补助金额上限亦须适度上调。

  当然,两间营办商会否续牌,仍需正式商讨。若提出加价申请,政府一定会做好把关工作,充分照顾市民的负担能力,不会任由营办商随便加价。

  我在这里还想向委员讲讲就去年十月一日南丫岛附近撞船事故的调查委员会报告书一事。一如我多次公开表明,政府将全面及积极跟进报告书内提出的各项改善及提升海事安全的建议。我们明白这对包括渡轮营办商在内的业界带来一定的财务影响。政府在敲定如何落实建议前会谘询业界。一旦有了决定,我们会就建议对六条离岛渡轮航线营办商开支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应另推新补助措施提供协助。无论如何,政府的大前提必然是安全至上。

  主席,我及其他同事乐於回答委员的提问。



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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