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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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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五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特区政府在今年二月向立法会提出《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目的是修订《区议会条例》(第547章)以及相关法例,以落实由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废除区议会委任制度。

  特区政府于第四届区议会先行减少区议会委任议员至六十八名,并于二○一二年二月至四月进行了公众谘询,收集到的公众意见显示支持在下一届区议会一次过取消所有委任议席。所以特区政府决定由下一届区议会任期,即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全面取消区议会委任议席,并于今年二月向立法会提出《条例草案》。

  在此,我要感谢由叶国谦议员担任主席的法案委员会的努力,顺利完成审议《条例草案》的工作,让我们今天可以恢复二读辩论。今日有不少议员发言,就区议会的选举制度以至功能等,提出很多建设性意见。今晚,特区政府由我作为代表,而我亦会将这些意见带回去详细及认真思量。

  今日发言的议员,虽然就区议会整体的功能或选举制度有不同的观点与角度,但我留意到大家有一共通点,就是大家都希望更好地透过区议会和区议员,能更好地服务当区的市民大众。就着议员及《条例草案》委员会的报告,有几点我想在此稍作补充。虽然这些论点或意见与我们今天《条例草案》的主题,即取消委任议席,并非有直接关系,但我想简洁地作几点回应。

  首先,委员会中有意见担心议席数目较少的区议会或会难以维持有效运作。这个因素我们已在近期检讨第五届区议会民选议席的数目时有顾及。故此,我们前两天(五月二十日)透过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已将政策建议呈交予立法会。我们希望可以在今届立法会休会前,就民选区议员的数目有正式的法律议案提交立法会考虑。

  此外,有意见表示应考虑新界二十七个乡事委员会主席在出任主席期间担任区议会当然议员的制度应否保留还是取消等,刚才亦有不少议员就此发言。正如特区政府曾向委员会解释,当然议员制度并不是今次《条例草案》所处理的问题。事实上,在去年的公众谘询,我们所收到的意见显示市民大众对此亦有不同意见。在这方面,特区政府在未来一段日子会继续留意社会上对这个议题的意见。

  对于其他的议题,我留意到不少的议员都提到区议会的职能和功能问题。在这方面,我可以代表特区政府强调,行政长官在他的施政纲领,就如何提升地区行政、提升区议会的职能等有很详细的论述,亦在上星期与十八区区议会的正副主席见面时,就这方面的工作作详细探讨。我相信在未来,不论是行政长官、民政事务局或政府整体都会对这方面加以着重和认真跟进。

  刚才亦有议员提到十八个行政区的一些划界问题。在前日的政制事务委员会上,我亦提出,不论是东区和湾仔、或黄大仙和九龙城的行政区调整和划界问题,我们会继续听取大家的意见。在我们处理民选区议员的数目时,我们会考虑是否一并处理,还是进行一次谘询或是有其他考虑,我们会在立法会的另一个场合作进一步交代。

  刚才亦有议员提到区议会的选区划界问题,即是四百多个细选区的划界,我们会在大选区的数目订立后,交由独立的选举管理委员会根据法例进行谘询和建议,相关的工作预期会在二○一四年一月展开。

  刚才也有议员提到选举制度的问题,譬如是单议席单票制、比例代表制、每个议席代表一万七千名选民等。大家就这些问题发表了很多意见,我在此不再作详细论述,但正如我前日在政制事务委员会所表示,不论是单议席单票制或一万七千人这人口基数标准,在回归前基本上是根据制度和数目作出,是一个我们认为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行之有效的数目。若有任何意见认为有需要作根本上的改变,我们认为是需要很小心处理的。

  刚才黄碧云议员亦提到「种票」的问题,虽然这跟委任区议员无关,我也简单交代。在年多前「种票」问题出现,经过政府当局和选举事务处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后,我相信现行选民登记册的准确性应该已是大大提高了。事实上,在去年一系列的措施实行以后,大约有二十一万名的选民因为没有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确认他们的住址而被剔除于选民登记册外。而廉政公署和警方亦严格按照法例处理有关「种票」的投诉。就像黄议员刚才所提到,有些个案在法庭已有判决。我们现正呼吁市民登记做选民和更新他们的住址。只要在六月二十九日前更新地址,就可以在下一年度的正式选民登记册更新。我也呼吁市民若搬家了,也要尽快来做这个更新登记。

  我想在此回应的最后一点,是黄碧云议员提出的。在她的发言里,她提到希望能够提高女性在区议会层面或立法会层面的参政比例。这方面当然和特区政府的政策方向一致。事实上在很多委任谘询架构里,我们也希望能提高这方面的参政和议政。我希望透过宣传和鼓励,有多些香港的女性参政和议政。不过,如要进一步像黄议员提到要有一些妇女的保障名额,我恐怕在这方面就不能够轻率考虑,在英文来说,这是一些affirmative action的事情,似乎都有一定的争议性。事实上,这一样事情,我相信与黄议员和你的政党向来跟特区政府提倡的平等参选权和选举权等,特别是参选权,或者是有些矛盾点也说不定。不过,我相信往后一定有场合可以和你再讨论。

  主席,我相信《条例草案》回应了社会上普遍支持全面取消区议会委任议席的意见。若《条例草案》获得通过的话,会使香港的政制发展进一步向民主的步伐迈进。我希望《条例草案》可以在今天晚上得到立法会的支持和通过。

  最后,我与陈恒镔议员一样,希望藉今晚这个机会感谢所有现任及前任区议会委任议员。他们多年来为社区尽心尽力,积极投入,为市民服务,为社会作出无私的贡献。

  主席,我谨此陈辞,动议恢复二读《2013年区议会(修订)条例草案》,恳请议员支持通过,多谢主席!



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3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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