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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局长与传媒谈话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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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海难家属除了希望见到改革外亦希望见到有人承担责任,现在有没有一个制度或委员会可以调查处长或副处长究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有没有错?有没有这个制度?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在整个海难事件所涉及的,包括调查委员会提及的具体事项中,大家知道海事处按照既有的公务员事务程序启动了部门性的调查,我们简称所谓内部调查。这个调查有一个要求,就是进行调查的一定要比被调查的人士高级,而且确定一定要没有任何牵涉到或参与到调查的问题或事项所涉及的情况。我们目前严格按照这个程序进行。当然部门内部调查的报告完成后需要交给运输及房屋局,即是交给我,我会看看,如果有问题的话,当然会进一步跟进。假如牵涉到有纪律处分程序,公务员事务局亦会启动本身的程序。

  现时来说,这个内部调查并非由零开始,因为大家知道我们有事故调查委员会,(调查报告)里面有提及具体的观察和情况,那些作为起点。调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任何人士,不论其级别,如可能涉及有关事情或有管理责任问题,当然我们会按照既有程序秉公处理。

  我想再补充一点,现在部门所进行的内部调查,我会要求他们尽量在有效率的时间内完成。当然对被调查的人士我们亦要让他们有机会说出其意见。部门会定期向我汇报有关进展。

记者:若海事处长牵涉事件中,要找比他高级的人调查的话,局长你会否亲自去调查?第二,处长直至现在也未肯道歉,你们是否有信心在内部开始改变他们的制度和结构?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处长已透过他发表的声明表达他对整个事情的歉意,我觉得他已道歉。当然不论处长或其他处长级人员在整件事里有没有任何所谓的责任,我要分两方面看。第一是看有没有就调查报告中所指的事项有所参与,我们一定要确保内部调查进行的时候,负责调查的人士没有牵涉在这些事情内。但至於整体部门,无论哪个层级也好,在部门的管理方面、领导方面有没有不足的地方,这是我们从运输及房屋局会看。

记者:有没有任何一个委员会可以调查到廖汉波和童汉明?其实他们两位当时都是负责验船的,其实家属要求有独立委员会,会不会为家属设立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相信我们要弄得很清楚,就是如果有任何人员真的涉及调查报告书中所提及的具体事项和过程的话,一定会受到调查。但若牵涉一些整体性的,就部门的管理运作制度,我们都会看。当然这和纪律处理的调查所需要的程序有所不同。

记者:有海难家属说过,希望政府成立基金,将今年不放烟花的钱用作协助海难家属,应付接下来可能有的一些法律行动……政府如何回应他们这方面的诉求?另外就调查方面,现时有家属质疑是「自己人查自己人」,其实可否说说,究竟会否考虑家属的建议,成立一个独立或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委员会,调查部门的问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主要回答第二个问题,因为第一个问题可能不是我自己的范畴。第二个问题方面,正如我刚才所说,这次的内部调查,针对报告书所提及的一些人和事的调查,并不是由零开始的,因为独立调查委员会其实已经做了--你可以说是第一轮的--就整个事故,整个意外的调查,所以(已经)有些基本的资料和观察。内部调查是建基於那些资料,再进一步了解情况。这是对所有公务人员,若涉及一些事故时,政府都要进行的一个部门内部的调查。调查当然有报告,报告会交给负责的政策局。在这个具体(情况而言),海事处的情况,便会交给运输及房屋局。我们会看那个报告,假如我们发觉在调查过程中有些新的资料,令我们觉得可能有其他人员或比较高级的人员可能亦牵涉在内,当然届时我们会因应情况,可扩大调查范畴,甚至对调查方式作必要的改变。但到今日为止,那调查正如我开始提及过,我们是严格按照既定的、对公务员任何的行政失当、失职,或其他的纪律问题等所进行的一个程序。在程序进行的过程中,我们要确保进行调查的人一定不能涉及被调查的事项中一些具体的状况。

记者:有没有要求海事处有一个限期何时提交调查报告?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当然任何内部调查会因应有关事项(进行),有时并非一定有划一时间表的。根据既有的公务员事务程序,并没有说一定要在几多个月内完成。不过就这次事故来说,我自己是非常紧张的,希望部门能在几个月内完成这个内部调查。

记者:……向家属交代……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相信大家要对我们的制度有一定信心。我在这里跟大家说,死难者家属所关心的,希望就整件事的调查能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我同样亦很关心。所以我可以跟大家说,我们局方会很紧密地监察内部调查的过程,以及我们希望调查能尽快完成。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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