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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因诈骗及洗黑钱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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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三十四岁男子今日(五月二十日)在区域法院因欺诈及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六年,而其六十三岁母亲则因洗黑钱罪名成立,被判入狱两年半。
 
  案情透露,该名男被告是一间本地燃油贸易公司的经理,他于二○一一年初安排一名俄罗斯买家签订合约,从内地供应商购入四万公吨燃油。其后该买家把六百六十万美元传入该名男被告的三十五岁妻子的银行户口,该笔款项即被转移至男被告及其母亲的户口,而部份款项更被汇到男被告在美国的银行户口。买家其后发现未能收到有关的燃油付运,遂于同年十二月报案。

  商业罪案调查科(商罪科)接手调查后,迅速采取行动阻止有关款项继续被转移,并成功冻结各被告银行户口内的大部份赃款。

  商罪科人员于同月拘捕该名男被告、其妻子及母亲。男被告被控一项欺诈罪,而三名被告均被各控一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该名男被告及其母亲今日被判罪名成立及被判刑。至于其妻子则被判无罪。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百○三号



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1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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