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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于互联网上非法售卖含被禁用西药成分的减肥产品被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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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五月十五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拘捕一名二十三岁女子,她涉嫌非法售卖一盒名为「4C钻石瘦身」的减肥产品,该产品含有未标示及已被禁用的西药成分。

  卫生署透过监测系统,于一个互联网拍卖网站购得该款减肥产品以作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有关减肥产品含有两种未标示及被禁用西药成分「西布曲明」和「酚酞」。行动中,警方拘捕该名卖家,她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和第I部毒药。

  卫生署的调查仍然继续。

  卫生署发言人解释:「『西布曲明』属第I部毒药,曾用于抑压食欲。自二○一○年十一月起,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因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已被禁用。『酚酞』则曾用作治疗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被禁用。」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第I部毒药则只可于注册药剂师监督下在药房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I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成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须于包装附上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并未经由管理局评审,其安全、品质及效能可能未获保证。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若服用后有疑问或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二一三号胡忠大厦一八五六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发言人表示:「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市民在服用任何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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