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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淘汰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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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五月十五日)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就淘汰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的开场发言∶

主席早晨,各位早晨:

  我相信文件已提及主要内容,大家都明白淘汰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改善香港的空气质素,尤其是路边空气质素方面,这方面我也不多谈。我们想谈及的是政府预留了一百亿元作发放建议的特惠补偿,希望在指定日期尽快淘汰相关的高污染柴油商业车辆。我们谘询了运输业界,他们基本上对大原则的反应是正面的,所以我们希望取得立法会的支持,尽快落实这方面的建议和拨款。

  我们的同事在过去的时间很努力与业界交流、交换意见。基本上大家关注的主要是四方面:第一是关於特惠补偿金额方面如何能平衡各方面的诉求;第二是淘汰的时间表;第三是在相关法例生效以后,新登记的柴油商业车辆的十五年退役期限,这方面我相信业界的意见相对是最清晰,大家没有大的异议;第四是在新计划展开前有没有过渡安排。我们很努力地与业界和相关的持份者沟通,大家希望谋求共识,最希望是在二○一四年,即明年可尽快落实这计划。谢谢。



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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