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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局长会见传媒答问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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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早上(五月十二日)出席电台节目后,就龙尾泳滩、更换柴油商业车和资源循环蓝图与传媒的答问全文:

记者:就龙尾泳滩......「守护龙尾大联盟」批评,政府好像没有做好程序,亦没有解释原因,便拒绝了他们的要求,政府下这个决定时是否觉得可以经得起法律上的考验?

环境局局长:我想大家对龙尾事件都很认真地去对待,相关的团体基本上对环境保护条例(《环境影响评估条例》)两条条文提出诉求,包括条例第14(1)条要求环保署署长对过去环评申请时相关的文件有没有错漏或不完整的地方作检视,这就是环保署署长刚於上星期回覆的诉求。当然,整个过程是与相关的专业部门十分详细的检视了过去提交的文件而作出的一个结论;而这件事还有一个诉求,就是根据《环评条例》第14(3)条,要求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这项已经有环境许可证的工程,如果继续施工,究竟根据现时的状况,是否将会有机会造成对人、生态、或动植物(的影响)是大於当时预计的影响,这方面还未处理。我相信这件事大家要等待一下,应如何处理整件事情。

记者:其实检视的结果,为什么没有将原因向环保团体表达出来?有些环保团体只是说你们拒绝了他们的申请,但没有给予原因,所以他们已经正在寻求法律意见,研究你们检视的过程是否公正。

环境局局长:相关的同事都很认真和专业地去检视他们的诉求,而第二点想说的,就是整件事上相关的团体对环保相关的条例提出了两个的诉求,现在做了第一步,第二步还要时间去处理,所以我相信大家待两个步骤完成之后,再可以讨论。

记者:局长,稍后当局就会将一百亿元更换柴油商业车的方案提交立法会,但是暂时立法会内支持度似乎不大,会否再修改方案,例如主要是关於新旧车的补贴方面,有些议员觉得现时的安排是倒转了?

环境局局长:就这方面,我们与相关的业界以至一些议员是有密切的沟通,基本上大家都是为了社会上整体的健康和空气质素的改善而支持这个大方向,这方面是无庸置疑的。当然,大家都认为特惠补偿以至时间上是否有商榷的空间可以微调,这方面政府是持开放态度。所以稍后在立法会环境事务委员会,我们希望可以听取多些业界、社会人士以至议员的诉求,可以优化整个方案,希望尽快达致一个双赢的局面,即是说,我们可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同时又可以就业界不同的诉求有更平衡的做法。

记者:焚化炉方面,刚才局长在节目都说得很清楚,焚化炉和堆填区香港都是需要的,你任内有没有时间表去处理?

环境局局长:焚化炉或是转废为能的设施,现时是有法律的过程尚未完结,要待有关程序完成才可以推展。不过可以多说一句,我们参考任何先进的城市,南韩又好、其他地方也好,基本上回收是有一个重要的比例,但是一些末端处理,包括转废为能或堆填,这两方面都要兼备才可以达到环保和可持续的做法,所以大家应该要留意我们的蓝图(资源循环蓝图)会详细谈到这个愿景。

记者:刚才你提到蓝图要增加转废为能的比例,其实现时很多社区的居民对於这类设施,或是焚化炉的设施,反应比较负面,如果要推动增加这比例,会有什么困难?

环境局局长:相信香港又好,其他城市也好,对於这些设施的关顾、对不同地区的影响,都表达关心和意见,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很多地方都希望尽量可以兴建这类设施之余,亦能够做到向当地社区提供正面的设施。举个例子,譬如屯门的污泥处理设施,正是一个转废为能的好例子,同时有另一些社区设施,例如我们称为spa的设施,可以提供当区市民或全港市民享用。所以,我们希望做到转废为能、环保和多赢的一个社区设施。



2013年5月12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2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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