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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局局长动议二读《201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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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五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1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13年产品环保责任(修订)条例草案》,以便扩大推行塑胶购物袋环保征费计划。

  现行的胶袋征费计划于二○○九年七月七日正式实施,是香港推行的首项强制性生产者责任计划。计划的规管对象主要是大型连锁超级市场、便利店及健康护理和化妆品店,涉及的登记零售店约有3 300间。胶袋征费计划推行至今,已经取得相当成效,一方面受规管的登记零售店派发塑胶购物袋的数量,估计大幅减少九成,另一方面大部分蒥民已经养成自备购物袋的习惯,实践从源头减少废物的绿色生活。

  政府在二○一一年完成公众谘询,并按照谘询结果建议扩大胶袋征费计划的适用范围,在零售业界全面推行。《条例草案》的内容,反映了蒥民大众和相关业界在公众谘询所提出的意见。首先,我们将尽量扩大这项生产者责任计划的涵盖范围,日后每一个货品销售点都不可以免费派发塑胶购物袋,市民索取塑胶购物袋须缴付每个至少五角的费用,藉此经济手段抑制过量使用塑胶购物袋。

  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有必要设法让中小型企业可以加入计划。他们占零售行业的绝大部分,但如他们要遵循现有种种规定,现时的营业模式便须作出根本改变,未必切实可行。以高速现金交易模式经营的报贩为例,他们难以进行登记、按季申报及保存纪录。因此,我们参考了内地和台湾的做法,改为采用「由商户保留」的方式处理胶袋收费的收入,大大简化了现行胶袋征费计划的各项行政要求。这项措施的目的并不是要提升商户的盈利,而是鼓励商户尽量不向蒥民派发塑胶购物袋,如有任何胶袋收费,应积极考虑将有关收入用作支持环保或其他相关的公益用途。

  另外,我们已经按照实际需要和第一阶段中的运行经验,优化现行计划的实施细节。其中,我们要确保收费不会窒碍市民为了确保食物卫生而需使用的塑胶购物袋。《条例草案》中提出了具体豁免安排,日常购买食物、饮品和药物,如未妥善包装,日后仍然可以免费使用胶袋。换句话说,任何食品如果已经过包装而不会接触外在环境,而且不会在运送过程中漏出,蒥民便应该自备购物袋。由于有关建议与蒥民大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我们会加强宣传和公众教育,一方面巩固蒥民自备购物袋的意识,另一方面令蒥民及早就扩大推行胶袋征费计划作好准备。

  政府即将发表资源循环蓝图,阐述政府「减废为先」的废物管理政策之下,为香港未来的废物资源循环和处理,设定整全的策略和行动计划。今天,《条例草案》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正好表现出我们决心采取实质行动应对香港的废物问题。我们希望藉着扩大推行胶袋征费计划,加深蒥民自备购物袋的意识,不但塑胶购物袋的用量可以减少,连带纸袋和其他相关产品也可以减少,从而达到最大的减废效果。我们将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令这项有意义的环保工作尽快得以落实推行。我亦呼吁业界要履行社会责任,切勿因逃避胶袋征费计划而转用纸袋等其他物料的购物袋。

  谢谢主席。



2013年5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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