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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发展基金第四批计划即将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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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社署)现正邀请有意营办儿童发展基金(基金)第四批计划的非政府机构提交建议书,在今年下半年推出这些计划。

  计划为弱势社群儿童提供更多个人发展机会,从而减少跨代贫穷。有关背景,请参看附件。

  社署发言人今日(五月六日)表示:「至今,我们已先后推出三批合共40个基金计划,超过4 000名儿童受惠。将於今年下半年推出的基金第四批计划共有20个,提供2 000至2 300个名额。这些计划会协助参加儿童订立和实践个人发展计划,以及培养建立资产的习惯,为儿童的长远发展作好准备。」

  「经考虑儿童发展基金督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推行基金首三批计划所取得的实际经验,以及顾问的建议后,我们从第四批计划开始推行多项改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把培训拨款由每名参加儿童15,000元增加三分之一至20,000元;为友师及家长/监护人举办的培训活动分别由最少四次增加至五次;及把给予营办计划的非政府机构的行政费用由每名参加儿童1,500元增加三分之一至2,000元。我们的目的是加强协助友师及家长/监护人指导参加儿童实践个人发展计划,及加强非政府机构营办基金计划的能力。」

  发言人续说:「我们现正邀请非政府机构就营办基金第四批计划提交建议书。申请机构必须是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慈善团体,在过去五年来一直在本港提供儿童及青少年服务,而且往绩良好。」

  「我们预期获选的机构,可在二○一三年九月开始招募参加者。」

  计划的申请表及指引已上载社署网页(www.swd.gov.hk/tc/index/site_whatsnew/)。此外,社署将於五月十五日在湾仔爱群道44号戴麟趾夫人训练中心为有意申请营办计划的非政府机构举行简介会。

  所有建议书连同填妥的申请表,必须於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下午五时或以前以专人送达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9楼942室社会福利署儿童发展基金办事处。



2013年5月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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