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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与东盟寻求缔结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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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宣布,香港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同意寻求缔结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自贸协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说:「与东盟缔结自贸协定,符合香港与东盟十个成员国加强经济伙伴关系的策略性目标。」

  东南亚是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东盟十国整体是香港第二大货物贸易伙伴及第四大服务贸易伙伴。

  苏锦梁续说:「有关自贸协定可促进东盟与香港的贸易和投资流动,为香港商界创造新机遇,并推动长远经济增长。」

  政府正与东盟商讨筹备工作以开展正式谈判,预计有关自贸协定包括以下主要范围:

(一)撤销和/或减少关税和非关税壁垒;
(二)优惠产地来源规则;
(三)开放服务贸易;
(四)开放、促进和保护投资;及
(五)争端解决机制。

  政府会进行公众谘询,以掌握商界在东盟市场感兴趣的范畴。

  香港原先向东盟提出加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要求,东盟反建议与香港磋商双边《香港-东盟自贸协定》。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接纳东盟的反建议。

  东盟的成员国为汶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



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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