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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竞争事务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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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公布行政长官就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主席和委员的任命。

  立法会在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通过《竞争条例》(《条例》),以订立法律架构打击不同行业的反竞争行为。《条例》中关於设立竞委会及其运作的条文已於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开始实施。

  《条例》设立竞委会作为独立法定团体,负责调查有关竞争的投诉和向竞争事务审裁处提起法律程序。竞委会亦执行其他职能,包括拟备规管指引;透过公众教育,促进公众了解《条例》及市场竞争的好处;以及就竞争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

  政府发言人说:「竞委会主席和委员均是在法律、经济、消费者保障、金融服务、工商和中小型企业等专业/界别具备丰富经验及广博知识的专业人士。我们衷心感谢他们参与竞委会的工作,致力促进在香港的公平及自由竞争。」

  「我们会分阶段实施《条例》,让市民及商界熟悉新的法律规定,并作出必要调整。在此过渡期间,竞委会将拟备规管指引和展开谘询,并进行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条例》内容。」

  竞委会成员共十四人,包括一名主席,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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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玉

委员(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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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威
陈瑞娟
郑建韩
郑国汉教授
许华杰
郭国全
郭琳广
郭佩芳
梁君彦
司徒耀炜博士
曾澍基教授
黄凤娴
黄杰龙



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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