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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法律援助服务局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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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宣布委任一名法律援助服务局成员。

  行政长官已委任律师李超华代替已请辞的黄吴洁华为法律援助服务局的成员,任期由二○一三年五月一日起至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法律援助服务局负责监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的管理,并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见。

  法律援助服务局的成员包括一名与大律师或律师行业无关系的主席及四名成员,以及分别由香港大律师公会及香港律师会推荐的两名大律师及两名律师成员。该局现任主席为李家祥博士。其他现任委员为蔡惠琴、洪为民博士、邝心怡、梁伟权、周凯灵、Josephine Antonetta Pinto以及马华润。

  法律援助署署长为法律援助服务局的当然成员。



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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