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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采取行动制止游行人士破坏社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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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四月二十四日)有集会人士再次未有根据法例通知警方而在中区进行游行活动,警方发言人呼吁有关主办单位与警方保持合作和沟通,以商讨作出妥善的人流管理安排,确保公众活动能在一个安全及有秩序的情况下进行。

  游行人士今日在中区进行有关活动前未有根据法例通知警方,并在中区皇后大道中二号外游行期间,故意堵塞有关通道,以及推撞该处保安设施,危害自己及他人安全。警方虽曾发出多次劝喻及警告,但有关人士拒绝听从,继续其推撞行为,破坏社会安宁,导致有人受伤。因此警方采取相应行动,制止该等违法行为。

  警方重申会不偏不倚,依法处理任何违法行为。警方会考虑追究有关人士的责任。

  警方强调尊重公众人士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并再次呼吁示威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百九十六号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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