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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托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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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佩帆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政党进行的调查发现,近七成妇女愿意出外工作以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但由于托儿服务不足,为免触犯独留儿童在家的法例,不少妇女被迫留在家中照顾12岁以下的幼童。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综援)的单亲母亲反映,原本希望透过自力更新计划从事兼职工作帮补家计,却碍于社区保姆的服务时间未能配合(大部分保姆每晚六时下班),而服务又不稳定,她们经常要临时请假留在家中照顾小孩。此外,社会福利署在计算综援受助人可获发的援助金额时,会扣除部分的兼职收入,剩下的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聘请社区保姆的费用,得不偿失,她们最终唯有放弃从事兼职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家长表示,区内的独立幼儿中心、附设于幼稚园的幼儿中心、暂托幼儿服务及邻社支援幼儿照顾计划(照顾计划)的服务名额已满,而该等服务又不设轮候名单,他们因此未能登记轮候该等服务,当局会否统计现时有多少家庭因额满而未获得该等服务,以及会否增加服务名额和增设轮候名单以评估服务需求;

(二)现时各照顾计划营办机构提供的托儿服务的详情,包括每个区议会分区(分区)分别有多少名社区保姆(i)在其家中提供托儿服务、(ii)前往受托者家中提供托儿服务,以及(iii)在营办机构内提供托儿服务;

(三)现时各分区的社区保姆提供托儿服务的实际情况,包括(i)有否接受职前培训、(ii)最高及最低的服务收费,以及(iii)在早上8时至晚上6时以外时间提供服务的人数的百分比;

(四)现时自力更新计划的推行详情为何,并举例说明综援计划的豁免计算入息安排和计算方法;

(五)鉴于有兼职工作的综援受助人未必获得豁免支付社区保姆或托管费用,他们同时又因其兼职收入而遭扣减综援金,七除八扣后的兼职收入甚至不足以支付托儿费用,当局有否评估自力更新计划在这情况下能否达到其目标;

(六)鉴于有意见指出,由于社区保姆领取的是津贴而非工资,不受法定最低工资保障,而市场上又有不少待遇较佳的职位,因此社区保姆流失率偏高,当局有否统计社区保姆在法定最低工资实施前后的流失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为何没有研究最低工资对社区保姆人手供应稳定性的影响;

(七)鉴于警方在二○一二年接获61宗独留儿童在家的举报个案,按年上升逾四成,当局会否检讨现行的社区保姆托儿服务,并重新考虑要求服务营办者增加社区保姆的津贴至合理水平,以吸引更多有经验的妇女担任社区保姆,让在职母亲安心工作,从而释放更多妇女的劳动力;及

(八)针对目前社区保姆的服务未能满足实际需求,特别是6至12岁的幼童托管服务严重不足的问题,当局有否评估6至12岁的托管服务需求,并研究及考虑任何政策及措施协助有需要的家庭解决困难;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照顾年幼子女是父母的责任,由父母照顾亦合符年幼子女的最佳利益,满足他们的成长需要。为支援一些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暂时未能照顾年幼子女的父母,政府一直透过资助非政府机构提供多元化和弹性的幼儿服务,并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服务收费资助,确保有需要的家庭获得所需服务。

  就葛佩帆议员的问题的八个部分,现回覆如下:

(一)整体而言,各类幼儿照顾服务及课余托管服务尚有服务余额可供使用。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除了独立幼儿中心使用率为100%,其余各种服务的使用率均在87%或以下。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营办机构更可在规定的最低名额之上,灵活增设额外的社区保姆服务名额,以应付实际的服务需求。社会福利署(社署)未有收到有需要的儿童因服务名额不足而未能获得服务的报告。我们会继续检视各项服务的运作情况,确保服务能配合社区上的需求。

(二)现时,18区各区的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计划)营办机构须提供最少26个社区保姆服务名额及最少14个中心托管小组服务名额,即全港共有最少468个社区保姆服务名额及252个中心托管小组服务名额。服务营办者可在社署规定的最低名额数目之上,灵活增设额外的服务名额,应付实际的服务需求。

(三)计划的服务协议规定各营办机构须招募合适人士作为社区保姆,并要向他们提供相关训练,以及透过定期家访,确保他们的服务质素。现时社区保姆服务的每小时基本收费介乎18至24元。至于在早上八时至晚上六时以外时间使用社区保姆服务的百分比,占整体服务使用率约为39%。

(四)及(五)有关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服务费用资助方面,综援受助人已被界定为能通过经济审查,如果受助人亦被确认为有社会需要,可获费用豁免或减免。

  就「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方面,社署于一九九九年开始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推行有关计划,目的是鼓励和协助年龄介乎15至59岁、身体健全的综援受助人寻找工作,达致自力更生。

  在该计划下,失业综援受助人须寻找每月工作时数不少于120小时及收入不少于社署所定标准的有薪工作。对于最年幼子女年龄介乎12至14岁的综援单亲家长和儿童照顾者,社署鼓励及协助他们寻找每月工作时数不少于32小时的工作。

  为鼓励有工作能力的综援受助人就业和持续就业,「自力更生支援计划」下设有豁免计算入息安排。领取综援不少于两个月的个案,受助人每月从工作赚取的部分入息无须在援助金额中扣除。现时的每月最高豁免入息金额为2,500元,有关计算方法的例子载于附件。

  扶贫委员会社会保障和退休保障专责小组在三月十八日的会议上支持运用关爱基金推行储蓄户口试验计划。试验计划的目的,是为已就业综援受助人储蓄起超过豁免计算入息限额被扣除的入息,当储蓄总额高于有关个案的综援资产上限一定的数目,整笔储蓄将交给受助人,以协助受助人离开综援网。社署正就有关细节研究和跟进。

(六)及(七)邻里支援幼儿照顾计划是一个互助计划,而非就业计划,目的是推动社区参与和邻里互助,同时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具弹性的幼儿照顾支援服务。照顾计划的社区保姆主要本着关怀他人的精神,以义工身分提供服务,并获发服务奖励金。社区保姆的服务奖励金水平属于营办机构整体财务安排的一部分,营办机构可按其服务内容及地区情况自行厘订,有关水平不受法定最低工资规限。社署在遴选营运机构时亦有考虑营运机构为社区保姆提供的服务奖励金是否合理。

  社署会继续透过营办机构每月提交的服务成效统计及报告和进行预定或突击实地巡视,了解和监察营办机构的营运情况。社署与营办机构就照顾计划所订定的服务协议将于二○一五年三月届满,社署届时会检视个别营办机构的服务内容及成效,并收集持份者及相关社区团体的意见。

(八)现时计划的服务对象主要为6岁以下的儿童,在特殊情况下,营办机构亦会为6岁或以上的儿童提供照顾服务。服务涵盖平日、周六、周日以至假日(包括学校假期)的早、午、晚时段,相信已大致能满足家长的需求。

  在课余托管服务方面,社署一向透过非政府机构为6至12岁儿童提供服务,包括功课辅导、技能学习、社交活动等。现时全港142间课余托管中心共提供约5 400个服务名额,使用率为87%,尚有服务余额。一般来说,中心会在星期一至五于不同时段提供服务至晚上七时或八时,个别中心亦会按地区的实际需求将服务延至黄昏后,以及在周六或暑假提供服务,照顾家长的特别需要。为了达致善用资源,社署定期检视各区的服务需求及调配有关的豁免名额,并与营办课余托管的非政府机构商讨,按需要增加课余托管的服务名额。

  为确保有需要的家庭能负担有关服务,社署为有关家庭提供收费豁免或减免资助,现时各项服务的豁免或减免资助尚有余额可供使用。社署会继续检视各项服务的运作情况,确保服务能配合需求。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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