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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控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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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钟树根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近日接获市民投诉,指卫生署辖下的控烟办公室(控烟办)执行控烟法例不力。就控烟法例的执行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五年,每年对违例吸烟人士发出的定额罚款通知书/传票的数字,并按执法部门在附件一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 控烟办处理在办公时间和非办公时间内收到的违例吸烟投诉的程序有否分别;若有,详情为何;控烟办以何准则决定是否派员前赴投诉相关现场了解情况;

(三) 控烟办人员巡查违例吸烟黑点及其他的禁烟区的模式(突击或定期)及频率为何;

(四) 过去三年,当局接到多少宗市民的投诉,指控烟办执法不力,以及首五个最多人投诉执法不力的情况;有否评估控烟办执法的工作成效;若有,详情为何;若否,会否进行该项评估;

(五) 控烟办如何跟进附有违例吸烟的证据(例如照片及时间和地点的资料)及投诉人联络方法的投诉;

(六) 对于场所管理人纵容他人在其场所内违例吸烟及不理会有关投诉的情况,当局有何对策;

(七) 现时控烟办的执法人员数目为何,以及当局有否评估是否足够;若评估为不足够,当局有否计划在短期内增加人手;及

(八) 在禁烟区内吸食电子烟是否违法?


答覆:

主席:

  政府的控烟政策一直以循序渐进及多管齐下的方式,包括立法、执法、宣传、教育、推行戒烟服务及征税,减低烟草对市民和社会造成的祸害。为进一步加强控烟,卫生署于二○○一年成立控烟办公室,推广无烟文化。控烟办公室透过宣传及教育活动宣扬预防吸烟和戒烟的信息,并设立戒烟热线统筹全港的戒烟服务。中国亦已签署《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公约的有关范围自二○○六年怇亦扩展至本港。

  就钟议员的提问,现回覆如下:

(一) 最近五年,各执法部门就违例吸烟而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及法庭传票(括号内)的数字载列于附件二。

(二) 控烟办公室的控烟督察主要负责前线执法工作,包括处理有关吸烟的查询和投诉个案,并就违反《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的规定进行巡查和检控行动。鉴于吸烟行为通常在短时间内发生,而法定禁烟范围涉及本港各区为数不少的公众地方以及室内工作地方,控烟督察并不可能在接获违例吸烟的举报后即时到现场巡查。所有在办公时间或非办公时间内收到的违例吸烟投诉,控烟办公室都会根据既定程序跟进每一宗个案,向投诉人了解详情,例如违例吸烟的时间和地点,并因应投诉内容,考虑日后于个别时段到有关地方进行突击巡查。

(三) 控烟督察的巡查时间除一般办公时间外,亦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晚间及凌晨时分。对于违例吸烟情况较为严重的公众场所,控烟办公室会作重点打击,考虑作出更频密的巡查。控烟办公室亦会不时与其他执法部门如警务处等进行联合巡查及执法工作。在二○一二年,控烟督察共收到约18 000宗有关吸烟的投诉,进行了逾26 000次巡查,发出逾8 000张有关吸烟罪行的定额罚款通知书及约180张传票。

(四) 在过去三年(即二○一○年至二○一二年),控烟办公室每年收到有关执法工作的投诉数字载列于附件三。

  这些投诉关注的事宜包括控烟办公室人手不足、控烟督察未能即时到场处理市民投诉,以及要求扩大禁烟范围。

  当局一直密切监察与控烟相关的各项统计数字和指标。整体15岁或以上人口中,习惯每日吸烟人士的比率已经由一九八○年代初的23.3%,持续下降至二○一○年的11.1%。吸烟人口比率下降的趋势是一项有用的指标,显示循序渐进及多管齐下推行控烟工作和整体社会持续控烟的成效。

(五) 如有市民举报违例吸烟个案,控烟办公室会根据既定程序联络举报人,并根据提供的资料到有关地点巡查及搜集证据。如证据充足,控烟办公室会作出票控。

(六) 《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授权法定禁烟区的场所管理人执行有关禁烟条例,以确保其管理的场所内无人吸烟,并可在有需要时召唤警务人员协助。控烟办公室制作了一系列无烟场所实施指引,并定期举办控烟法例讲座,以加深法定禁止吸烟区的管理人对控烟法例的认识,以及管理人实施无烟措施的步骤和成功要诀等。此外,控烟督察在进行巡查时,亦会向管理人宣传有关信息。市民亦可透过电话、传真或电邮向控烟办公室反映意见,控烟办公室会作出跟进及调查,并安排控烟督察到该场所进行巡查及执法。

(七) 现时控烟办公室前线执法人员的人手编制为99人。当局会不时检视人手编制,以配合实际需要。

(八) 在禁烟区内吸食电子烟亦属违法,控烟督察如目睹有关罪行会根据有关法例及程序作出票控。



2013年4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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