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二柒一四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现接受申请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主办的「二柒一四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由即日起至六月三日接受申请。此计划希望通过与本地表演艺术工作者及艺团合作,在全港各社区推行艺术外展活动,向普罗大众或特定社群推广表演艺术,进一步把艺术带进社区。

  申请者须为本港注册非牟利演艺团体或艺术工作者的自由组合,并于最近三年内,在本港就其致力拓展的艺术形式方面具备实际及高水准的公开演出经验。申请者可分别或同时就下列两类活动提交建议书:针对特定社群而设计或深入个别社区进行的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或以普罗大众为目标的普及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每类活动可提交最多一份建议书,惟署方每年只会考虑同一申请者的其中一项建议计划。

  拟议的活动须涵盖一种或以上的演艺形式如戏曲/曲艺、舞蹈、音乐、剧艺(包括话剧、默剧、魔术及木偶等)及跨媒体艺术;活动内容可包括一项或多项具创意的表演艺术活动的组合,如表演、工作坊、片段表演、示范、讲座和展览等。

  「二柒一四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的申请简介及表格,可透过下列方式索取:

  邮递及亲临: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十号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平台康文署观众拓展办事处(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传真:二三七柒 八二九五;网址:www.lcsd.gov.hk/ab;或于各康文署表演场地索取。

  截止日期为六月三日下午六时,详情请参阅申请简介及表格。邮寄申请以邮戳所示日期为准。

  查询请电:二二六八 七三六七。



2013年4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40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