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公布二○一四年公众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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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四月十九日)在宪报公布二○一四年公众假期如下:
每个星期日 星期日
一月一日 一月一日 星期三
农历年初一 一月三十一日 星期五
农历年初二 二月一日 星期六
农历年初四 二月三日 星期一
清明节 四月五日 星期六
耶稣受难节 四月十八日 星期五
耶稣受难节翌日 四月十九日 星期六
复活节星期一 四月二十一日 星期一
劳动节 五月一日 星期四
佛诞 五月六日 星期二
端午节 六月二日 星期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七月一日 星期二
成立纪念日
中秋节翌日 九月九日 星期二
国庆日 十月一日 星期三
重阳节 十月二日 星期四
圣诞节 十二月二十五日 星期四
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 十二月二十六日 星期五
政府发言人说:「根据《雇佣条例》及《公众假期条例》,当农历年初一、年初二或年初三适逢星期日时,会以农历年初四替代成为法定假日及公众假期。由於二○一四年的农历年初三适逢在星期日,因而将农历年初四订为补假。」
完
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