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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四月十七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如果港铁长年赚钱,「可加可减」机制可否加入赚钱的元素,去决定港铁赚几多钱之后,票价方面会否有减幅?其实,延误三十一分钟是很严重的延误,只罚款一百万元,对一间大公司来说是很小事,会否之后再检讨而有所调整呢?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首先,服务表现方面,罚款金额并不限於一百万元。如果(港铁)延误时间更长,则罚款更多。我们的起点是三十一分钟,因为目前比较严重的事故,我们的定义都是以三十一分钟为基础。我们亦参考了其他实行类似罚款制度的国家,例如新加坡,其严重延误都是以三十一分钟为准。如果(延误)低过三十一分钟,我们都探讨过,但我们关注如果(标准)定得太低时,对前线港铁员工,负责维修的员工,会造成一定压力。最终来说,我们希望安全,不希望他们为了赶时间及希望不会受罚而牺牲安全的标准,所以应该是平衡的考虑。
至於(港铁)盈利方面,现时我们分享盈利的做法,是希望引进这概念,令港铁所有业务的利润,包括海外及房地产发展项目,所赚取的钱有机制去分享。当然,市民可能认为分享多些会较好,是永远都可以讨论的。但作为一个制度框架的突破,我觉得这个突破是重要的。在已同意的框架之下的利润分享,以及在某一年如果港铁董事局有其他考虑而再有其他回赠,是两项不同事宜,互不排斥。
记者∶有关码头工潮方面,如果再未有谈判结果,(罢工)行动可能将会升级,局方有否评估对航运业影响有多大?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我知道现时劳工处正努力为码头工潮劳资双方进行斡旋。运房局方面,我们从工潮一开始,一直和不同货柜码头(公司),包括国际货柜码头公司及业界保持紧密沟通。我们知悉业界对有关情况很紧张。近期仍有延误,不过,国际码头方面,生产力大致上能维持七、八成,延误时间是缩短了,但是仍有延误。不过,很难把情况一概而论,有些货物运输可能延迟一天,有些甚至可能(延误)七、八天。我们很紧密留意有关情况。从航运角度,我们希望劳资双方抱有诚意,尽早达成结果,令码头运作恢复正常,因为(工潮)对香港港口的功能影响很大。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完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