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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事务管理局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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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讯事务管理局发出:

  本新闻稿撮述通讯事务管理局(通讯局)於二○一三年四月第十八次会议所作的决定:

固网商互连收费原则规管指引将於十八个月过渡期后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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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局经过两个月谘询后,总结固网商之间就窄频服务互连费用计费原则规管指引的未来路向,并决定在十八个月过渡期后撤销规管指引。

  目前,网络商之间各种的本地互连费用中,只有固网商之间就窄频服务互连所涉及的费用仍受规管指引管制。固网之间就宽频服务互连的费用、流动网络之间的互连费用,以及固定与流动网络之间的互连费用现时均不受任何规管指引管制,纯粹由电讯营办商透过商业协议厘定。

  有关固网商之间就窄频服务互连的规管指引於一九九五年本地固网电讯市场开放时首次公布。根据指引,一般而言,当固网商的客户致电给另一固网商的客户,发讯的固网商须向接讯的固网商缴付互连费用。考虑到过去二十年电讯市场和科技方面均有显著改变和发展、行之有效的蒥场主导政策,以及与窄频互连同等重要的宽频互连并不受制於类似的规管指引,固网商之间就窄频服务互连的规管指引便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

  鉴於本地固网电讯市场竞争激烈,以及各种价格相宜的多元化服务可供消费者选择,通讯局认为撤销关於固网商在批发层面上互连收费安排的规管指引,并不会影响本地固网服务的零售价。

  有关规管指引将於十八个月的过渡期后,由二○一四年十月十六日起停止生效。固网商应致力就互连安排达成商业协议。与此同时,通讯局会确保固网商全面遵从「互连互通」的规定,即任何网络内的任何客户均可接达任何互连网络内的任何顾客。即使固网商之间未能达成商业协议,其客户所使用的电讯服务也不会因此而受影响。

  详情请参阅在通讯局网站所公布的通讯局声明(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en/upload/170/ca_statements20130416.pdf)(只提供英文版本)。

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有关新增传送方式及编配额外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频道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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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局按照无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无帹网络电视)(前称无帹收费电视有限公司)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所载的相关条款,批准无帹网络电视的申请,让其使用和记环球电讯有限公司或任何其他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获发牌的固定传送者所提供的固网,以及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作为新增的传送方式,以提供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无帹网络电视现时透过徖星和由固定传送者提供的互联网平台提供收费电视服务。

  通讯局审慎考虑无帹网络电视提交的建议的技术可行性,以及使用新增的传送方式会否引起规管问题后,批准有关申请,条件是无帹网络电视须根据《广播条例》(第562章)继续提供令通讯局满意的锁码装置。

  此外,通讯局按照无帹网络电视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及有限制固定传送者牌照所载的相关条款,决定编配予无帹网络电视最多10条在特高频频带(470-862 兆赫)内的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频道,让其以获批准的传送方式提供由11条新高清电视节目频道及49条标清电视节目频道组成的本地收费电视节目服务。

  通讯局在编配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频道予无帹网络电视时,已考虑无帹网络电视的收费电视服务传送容量需求,以及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频道的供应和潜在需求。通讯局的批准同时订明,无帹网络电视须在申请获批后的12个月内,开始提供11条新高清电视节目频道和49条标清电视节目频道。鉴於不同大厦使用特高频频带的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频道的情况各异,无帹网络电视须就其在个别大厦使用的确实频道,直接与大厦内同轴电缆分配系统拥有人(通常为大厦的拥有人或管理公司)联络和达成协议。  

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与新城广播有限公司达成其声音广播牌照中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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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局亦考虑了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与新城广播有限公司(新城)呈交的文件,并信纳DBC与新城已达成其声音广播牌照中的里程碑,在发出牌照后18个月内(即於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或之前),正式提供数码声音广播服务。DBC在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正式启播,提供七条24小时广播属指定类型的声音广播服务频道,而新城则於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正式推出服务,提供一条24小时广播财经新闻及资讯的声音广播服务频道。根据牌照条款,两家持牌机构将获退还为保证达成上述里程碑而各自缴交的200万元履约保证金。

亚洲电视有限公司逾期缴付二○一二/二○一三牌照年度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与固定传送者牌照的牌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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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局考虑了一宗有关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逾期缴付二○一二/二○一三牌照年度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电视牌照)固定费用与固定传送者牌照(传送者牌照)牌照费的违规个案。

  根据《广播(牌照费)规例》(第562A章)(《广播规例》),亚视须在牌照年度开始之后14日内(即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向通讯局缴付其电视牌照的固定费用。根据《电讯(传送者牌照)规例》(第106V章)(《电讯规例》),亚视须在传送者牌照的发出周年日(即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缴付牌照的年费。亚视未能在相关规例订明的限期前缴清上述费用。在通讯局发出催缴通知和警告信后,亚视最终於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缴清费用。

  通讯局考虑个案的情况和亚视的陈述后,认为亚视未能在相关规例订明的限期前缴清电视牌照的固定费用和传送者牌照的年费,明显违反有关缴付牌照费的法定要求和牌照条件。鉴於违规的严重程度、性质和持续时间,通讯局决定就亚视(a)违反其电视牌照条件第14.1条、《广播条例》(第562章)附表4第13(1)条及《广播规例》附表1第3(1)条,向亚视施加罚款港币50,000元;以及(b)违反其传送者牌照一般条件第4.1条及《电讯规例》附表3第1部第1及3条,向亚视施加罚款港币50,000元。



2013年4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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