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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击小巴上不佩戴安全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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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日(三月二十六日)进行了一项全港执法行动,打击在公共小巴上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违规行为,并提醒小巴司机和乘客乘车时要做好安全措施,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该项行动由昨日清晨开始至午夜结束,期间警方共发出五个口头警告及128张传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另外亦发出一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及一张传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

     统计数字显示,二○一二年共有1 031宗涉及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引致1 705人伤亡,较二○一一年的1 087宗交通意外和1 814伤亡人数分别减少了5%及6%。

     警方发言人表示,佩戴安全带是小巴乘客及司机的责任,安全带能稳固他们在座位上,保障他们的安全。任何没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或司机,可被判最高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

     警方发言人说:「警方一向致力减低交通意外引致的伤亡人数,并会继续积极从教育、宣传及执法三方面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三九号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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