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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就「促请政府杜绝『地沟油』,并牵头支持生化柴油」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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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促请政府杜绝『地沟油』,并牵头支持生化柴油」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首先多谢议案原动议人及各提出修正议案的议员,以及其他议员的发言。我会在此就确保食物安全方面,详细讲述我们的工作。另外,我亦会简短回应鼓励把废食油转化为生化柴油方面的工作。

  食物环境徖生署(食环署)辖下的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一直有监察本港食油的质素,确保食油符合法例规定和适宜供人食用。在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月,食安中心透过食物监察计划共抽取了超过310个食油样本作化学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芥酸、染色料、霉菌毒素、抗氧化剂及金属杂质等。测试结果全部满意,符合法例规定。

  自二○一一年起,传媒频繁报道内地有关「地沟油」供食肆使用的事件,食安中心一直留意相关报道,并与内地有关当局沟通。据我们现时的了解,内地部门仍在研究鉴别「地沟油」的检测方法。尽管如此,食安中心在二○一二年的食物监察计划中特别就翻用食油进行专项调查,从市面食肆抽取共68个翻用食油样本作致癌物苯并(a)芘(Benzo[a]pyrene)(简称「BaP」)的化学测试。测试结果全部满意,并已在二○一二年十一月公布。

  二○一二年十二月,传媒报道本港市面发现怀疑质素有问题的食油。正如我刚才所说,政府已即时采取行动,从有关供应商抽取样本检测,结果发现有三个样本的BaP含量分别为每公斤14、16及17微克,超出国家标准。根据风险评估,食安中心认为食用上述食油对公众健康构成的风险应该不大,但为慎重起见,食安中心已要求供应商停止供应有关产品,并向客户全面回收。

  食安中心亦积极跟进事件,包括抽取食油样本作BaP测试,以及引用《食物安全条例》(第612章)的食物追踪机制,根据入口商和分销商备存的销售记录,有效地追踪到问题食油的来源及分销情况。我们亦即时将有关资讯向市民及业界发布,让他们安心。

  尽管事件证明香港的食物安全问题不大,食环署已决定在现有的法例、执法行动及食物监察计划之上,再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确保食油安全。

  第一,为食油中的致癌物BaP设立行动水平。食安中心经谘询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后,已为食油中的BaP含量制定每公斤10微克的行动水平。如每公斤食油的BaP含量达到20微克,风险评估显示有公众健康的关注。食安中心将会根据《公众徖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4条的规定,采取执法行动,并强制回收有问题的食油。如每公斤食油的BaP含量高於10微克但低於20微克,虽然风险评估显示对公众健康构成的风险不大,但食安中心仍可根据《公众徖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2条的规定,采取执法行动。

  第二,再开展一次食油的专项食品调查。调查结果已於二月一日公布。是次调查结果显示全部样本不含金属杂质。BaP方面,102个样本中,有79个被验出含BaP,含量由每公斤0.1微克至8.8微克不等,全部低於由食安中心经谘询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后订定的每公斤10微克的行动水平;另外有7个样本被验出含黄曲霉毒素,含量由每公斤1.1微克至5.8微克,全部低於法定上限。

  第三,食环署已派员到超过1 000间业务涉及经营食油买卖的食油入口商及分销商的处所巡查。到现时为止,巡查发现有二十多间入口商及分销商在豁免申领牌照的安排下进行把食油装瓶或装罐的工作程序,而有关处所的环境徖生情况亦大致理想。食环署已设立恒常巡查机制,监察这些处所的徖生情况。

  第四,我们积极考虑是否需撤回豁免经营食油装瓶或装罐业务申领牌照的安排。食环署正就巡查有关处所的观察进行分析工作。

  基於上述的措施,我们认为可以确保香港食油的安全,释除公众疑虑,但刚才发言的议员,以及原动议和修正动议的议员,提出很多有关如何防止废食油再次进入食物链,以及鼓励使用生化柴油。我希望简单回应两方面。

  第一,有关食肆尽量把其产生的废食油交予符合标准的回收商,以进行制造生化柴油。有关这方面,若饮食界愿意配合,正如张宇人议员刚才所建议,我们很乐意与业界合作,鼓励他们把废食油交予合规格的回收商。

  第二,有关食物及徖生局辖下的相关部门,包括医院管理局,就如何鼓励他们使用生化柴油,进行技术评估。这涉及两方面,第一方面是刚才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提到,在贮存生化柴油及技术方面,例如机器是否与生化柴油有相容性。在解决技术上的困难后,我们会积极鼓励局方辖下的部门及机构使用生化柴油。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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