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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维持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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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署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公布,由该署委托市场研究公司进行的「香港市民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调查」及「香港商业机构知识产权意识调查」结果显示,香港市民及商界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程度维持高水平。

香港市民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调查

  调查显示,在一千零一名受访者当中,百分之八十九点三的受访者知道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商标及外观设计。大部分受访者(百分之九十四点六)认为知识产权在香港需要受到保护。

  超过三分之一(百分之三十六)有上网习惯的人士表示,他们绝对会或可能会在合法网站付款下载歌曲/影片/电脑软件/游戏/电子书,比例较上一次二○一○年调查的百分之二十九点七为高。他们会在合法网站付款下载版权作品的首三个最多提及的原因与上一次调查相若,包括「尊重知识产权」(百分之五十二点七)、「为了得到更佳质素」(百分之二十四点九)及「支持创意工业(艺人、歌手等)」(百分之十八点七)。

  调查结果亦发现只有百分之八点五的受访者经常或间中购买盗版或冒牌货品,结果与上一次调查的百分之八点四相若。

  超过四成人士(百分之四十二点五)表示有听过「正版正货承诺」计划,比例较上一次调查的百分之三十四点五有所上升。在认知这计划的人士中,百分之八十一点五认为计划对增加消费者及游客在港购物的信心和巩固香港购物天堂的美誉有帮助。

  百分之六十三点四的受访者认为,知识产权署的宣传活动对提升香港市民保护知识产权意识非常有效或颇有效,与上一次调查结果的百分之六十三点九相若。多数受访者(百分之七十六点二)认为电视是宣传知识产权的最有效途径。与上一次调查对比,受访者认为学校或互联网网页是最有效宣传途径的百分比有所上升。

  就市民对保护知识产权长远发展的意见,受访者认为保护知识产权能促进本地创意产业发展(占受访者百分之七十三)及香港整体经济发展(百分之六十五点三)。

  知识产权署署长张锦辉说:「市民对数码环境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提升,有更多市民会在合法网站付款下载版权作品,这情况令人感到鼓舞。我们会继续努力进一步提高市民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和尊重,包括在学校及透过互联网进行宣传。」

香港商业机构知识产权意识调查

  调查显示,在一千零一间商业机构当中,百分之八十二点九的机构知道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及专利及外观设计。大部分的机构(百分之九十五点九)认为知识产权是公司的宝贵资产,亦有百分之九十四点八的机构认为知识产权在香港的商业社会需要受到保护。

  有更多机构(百分之七十点八对比二○一○年的百分之五十八)表示知道《版权条例》中,有关董事或合伙人可以因为公司在业务中管有盗版软件,负上刑责。亦有更多机构(百分之六十七点四对比二○一○年的百分之三十六点六)表示知道《版权条例》中,有关董事或合伙人可以因为公司在业务中频密或定期复印大量版权作品,负上刑责。另外,百分之四十四的机构表示知道有关特许计划授权公司在业务中复制本地报章报道/书籍内容,比例较二○一○年调查的百分之二十四点七大幅上升。

  调查也向机构收集对知识产权贸易的意见。大多数机构(百分之六十一点四)认为,知识产权贸易对促进香港经济发展非常有帮助或颇有帮助,而百分之十二点九从事资讯科技及通讯业的机构会考虑在未来十二个月进行有关贸易。

  约有五分之四(百分之八十点四)的机构在过去两年曾留意到知识产权署的电子媒体宣传/印刷广告/宣传物品。与二○一○年调查的百分之六十五点三比较,较多机构(百分之七十七点六)从电视认知知识产权署的宣传。百分之六十五点二的机构认为,知识产权署的宣传活动对提升香港商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非常有效或颇有效,与上一次调查的百分之六十六点六相若。

  就保护知识产权的长远发展而言,大部分商业机构均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对促进本地创意产业发展(占受访机构百分之八十二点三)、促进营商者创造商机及财富(百分之七十六)及促进香港整体经济发展(百分之七十二点四)非常有帮助或颇有帮助。

  张锦辉说:「商业机构对《版权条例》中,有关董事或合伙人须负上刑责的认知比例显著提高,这是肯定了我们的宣传工作。我们有责任向本港的投资者提供所需的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他们可以在一个公平自由的环境营商。知识产权署会继续致力透过不同渠道,包括电子媒体宣传及与商界团体合作,向商界传递保护知识产权的信息。」

  两个调查的结果已上载至知识产权署网页www.ipd.gov.hk/chi/promotion_edu/survey.htm。



2013年3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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