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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获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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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核准屯门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发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二日)表示:「该核准图提供法定土地用途规划纲要,为屯门地区的发展及重建提供指引。」

  规划区占地约2 260公顷,位于新界西北的青山湾头,西起青山山脊,北及青山公路蓝地交汇处,东抵大榄郊野公园,东南面伸展至屯门公路小榄交汇处,西南面则伸展至踏石角。

  约261.1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甲类)」地带,作高密度住宅发展;约127公顷主要位于新市镇的边缘一带的土地则划为「住宅(乙类)」地带,作中等密度的住宅发展;约1.4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丙类)」地带,作低层、低密度的住宅发展;约2.4公顷的土地划为「住宅(戊类)」地带,作政府宿舍发展。此外,约89.7公顷的土地划为「乡村式发展」地带,反映现有的乡村范围及提供合适土地以作乡村扩展。

  约27.2公顷的土地划为「综合发展区」地带,基于环境和基础设施方面的考虑,大纲图上的第9、52、55、56和59区内已分别划定七个「综合发展区」地带,预留作综合发展主要作住宅用途。

  约42.2公顷的土地划为「工业」地带,主要是作一般工业用途、资讯科技及电讯业及与工业用途有关的办公室。此外,约1公顷的土地划为「商业」地带作商业发展,主要作为地方购物中心,为所在的一带地方提供服务。

  约355.3公顷的土地划为「其他指定用途」地带,主要是提供/预留土地作特定用途的发展,例如轻便铁路总站、附设的综合发展设施、商贸、公众康乐体育中心、货柜货物装卸及存放区及特殊工业区。约12.1公顷的土地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包括一个现有的防波堤及著名景点三圣湾的毗连拟议填海区,有关地点未来的土地用途,须进行详细的研究后方可决定。

  约246.9公顷的土地划为「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主要是提供政府、机构或社区设施,以配合当地居民、该地区,以至全港的需要。约114.3公顷的土地划为「休憩用地」,作各种动态及/或静态康乐用途。

  约744.5公顷的土地划为「绿化地带」,主要是利用天然地理环境作为市区和近郊的发展区的界限,以抑制市区范围的扩展,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

  屯门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M/31现置于城规会秘书处、位于北角和沙田的规划署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规划处、屯门民政事务处及屯门乡事委员会,让市民于办公时间内查阅。

  核准图复本现于北角及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市民亦可于城规会网页(www.info.gov.hk/tpb)浏览该图。



2013年3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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