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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积金局及强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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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十五日)公布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的任命。

  行政长官再度委任胡红玉为积金局主席,任期两年,由二○一三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并已再度委任陈唐芷青为积金局行政总监,任期三年,由二○一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财政司司长亦已委任郑恩赐为积金局的新任机构事务总监,任期三年,由二○一三年四月三日起生效。

  同时,财政司司长已委任潘兆平出任积金局非执行董事,及再度委任六位积金局非执行董事(包括叶国谦、梁君彦、吕慧瑜、潘祖明、蔡永忠及黄国健),任期两年,由二○一三年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胡红玉女士及陈唐芷青女士分别自二○○九年及二○○四年起出任积金局主席及行政总监,任内为改善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的效率和成效担当重要角色。积金局与政府将采取多管齐下措施,促使强积金收费下调。再度委任她们出任主席及行政总监将有效延续积金局的工作。」

  「郑恩赐先生在公共行政事务方面拥有超过三十年的经验。潘兆平先生则为港九劳工社团联会的现任主席,对劳工福利事务十分熟悉。我们期待他们对积金局的工作作出贡献。」

  「此外,我们感谢即将离任的非执行董事李凤英女士及执行董事(行政)姚纪中先生。李凤英女士自二○○七年担任非执行董事以来,对积金局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李凤英女士自二○一二年八月开始担任强制性公积金行业计划委员会(行业计划委员会)主席,我们深信她能继续带领行业计划委员会,就改善行业计划管理和运作的方法提供意见。姚纪中先生在任内亦一直致力强化积金局的组织架构,我们感谢他在过去为积金局所作出的贡献。」

  积金局是在一九九八年九月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强积金条例)成立的法定组织,负责规管和监察强积金制度。强积金制度自二○○○年十二月实施,其目的是要协助就业人口储蓄以为退休作准备。截至二○一二年十二月底,强积金计划有超过二百五十万名计划成员,总资产净值超过四千三百九十亿元。

  以下是由二○一三年三月十七日起的积金局成员名单: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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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红玉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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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国谦
梁君彦
吕慧瑜
潘祖明
潘兆平
蔡永忠
黄国健
黄旭伦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由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任候补)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任候补)

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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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唐芷青(行政总监)
罗盛梅(营运总监)
马诚信(执行董事(规管及政策))
姚纪中(执行董事(行政))(任期至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郑恩赐(机构事务总监)(任期由二○一三年四月三日开始)
许慧仪(执行董事(监理))

  行政长官亦已再度委任积金局行政总监为谘询委员会副主席,而财政司司长则根据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委任钟志平博士为谘询委员会成员。其他八名获再度委任的谘询委员会成员为陈志光、叶伟明、郭琳广、管胡金爱、李华明、吴慧仪、庞宝林和谭何锦文。上述任命由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起生效,为期两年。

  陈家强说:「新成员钟志平博士为香港工业总会主席,在工商业界具丰富经验。新一届谘询委员会成员包括了代表雇主和雇员利益的成员,和不同界别的专业人士,政府有信心谘询委员会能向积金局提供宝贵意见,对不断改善强积金计划作出贡献。」

  「我们亦感谢即将离任的刘展灏先生。刘先生自二○○七年出任谘询委员会成员以来,就谘询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意见。」

  谘询委员会为《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下所成立的法定委员会,是积金局的谘询机构,专责就强积金条例的运作和积金局的效能或效率提供意见。

  以下是由二○一三年三月三十日起的谘询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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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定光

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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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行政总监
(陈唐芷青)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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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光
钟志平博士
叶伟明
郭琳广
管胡金爱
李华明
吴慧仪
庞宝林
谭何锦文

  谘询委员会的任命於今日刊宪。



2013年3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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