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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教人员阻止还押在囚人士自我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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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惩教人员在过去两日在荔枝角收押所及时阻止两名男性还押在囚人士自我伤害身体。

  昨日(三月三日)下午约二时,惩教人员面见一名三十二岁男性还押在囚人士时,该在囚人士突然情绪失控,并意图将自己撞向墙上一个金属箱。惩教人员立即制止及给予适当辅导。

  该还押在囚人士没有受伤,他稍后会接受临床心理学家评估。

  今日(三月四日)下午约三时,惩教人员发现一名二十七岁在囚人士坐在囚室地上,颈上缠有一条毛巾。职员立即为该在囚人士施行急救,他当时清醒。

  职员随即将他送往院所医院接受诊治,其后再将他转往公立医院作进一步检查,稍后亦会安排他接受临床心理学家评估。

  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本署一直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包括行政安排、改良院所设施、职员培训、急救护理等,以防止在囚人士企图自杀或作出自残行为。」  

  该名三十二岁在囚人士因管有攻击性武器、管有第一部毒药、管有适合于及拟用作吸食危险药物的设备及管有危险药物等罪名而被还押,而该名二十七岁在囚人士则因贩毒罪名而被收押。



2013年3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2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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