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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举行会议加强金融合作(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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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港金融合作第三次工作会议今日(三月四日)在香港举行,两地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代表藉此机会推进上海与香港在金融方面的合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方星海,分别在会议上介绍香港及上海金融服务业的最新发展。双方代表并就共同关注的金融议题进行讨论,有关议题包括加强两地金融业务和产品合作,深化两地金融人才培训和交流。

  陈家强向沪方简介了香港金融业的发展重点,包括推动香港的离岸人民币业务、强化基金和资产管理业务、发挥国际融资功能,以及协助内地企业「走出去」。

  在加强两地金融业务及产品合作方面,双方鼓励符合条件的在沪金融机构和企业赴香港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H股等有价证券,利用香港平台进行融资;鼓励上海背景的金融机构在香港的子公司参与RQFII试点计划;为上海背景的金融机构在港开展综合化金融服务提供便利;研究香港交易所(港交所)与在沪交易所深化合作;以及鼓励、支持两地金融机构互设等议题进行讨论。

  此外,双方代表就加强金融监管方面的合作进行交流,探讨相关的金融市场立法、执法及司法经验。

  在会上,双方亦讨论沪深港交易所合资公司,以及港交所在沪金融信息服务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并表示会继续探索深化两地交易所未来合作的路向。

  在金融人才培训和交流方面,双方同意续办「沪港金融专业大学本科生交流及考察试点计划」等互派活动,继续推进两地人员交流,让两地金融业未来人才对沪港金融体系和财经市场运作有更深入了解。该计划提供多元化的行程,活动内容包括参观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及交易所等,并到企业进行工作体验及实习。

  为加强沪港金融领域的合作,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与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於二○一○年签署《关於加强沪港金融合作的备忘录》,其中一个合作方向是沪港两地金融代表定期召开会议,建立健全金融对话与交流。首两次工作会议分别於二○一○年七月及二○一二年一月举行。



2013年3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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