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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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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宣布委任四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鲍永年资深大律师、黄国瑛资深大律师、高浩文资深大律师及Anthony Kenneth Houghton资深大律师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任期由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获委任的四位特委法官的简历如下:

鲍永年资深大律师

  鲍永年资深大律师于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及一九八六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六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二○○五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于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现时私人执业。

黄国瑛资深大律师

  黄国瑛资深大律师于一九六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六年及一九八七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其后于一九八八年取得伦敦大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法学硕士学位。一九八八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并于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获讼辩人及律师资格。二○○六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二○○二年及二○○三年期间曾出任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并于二○○八年,二○一一年,二○一二年及二○一三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现时私人执业。

高浩文资深大律师

  高浩文资深大律师于一九六三年在英国出生。一九八五年在威尔斯大学卡廸夫学院取得法学士学位,及于一九八六年完成伦敦律师学院大律师公会期终试。一九八六年及一九九一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二○○六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于二○一○年,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现时私人执业。

Anthony Kenneth Houghton资深大律师

  Houghton资深大律师于一九五四年在英国出生。一九八七年在伦敦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八八年及一九八九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二○○八年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二○一一年及二○一二年期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现时私人执业。



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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