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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在广州会见传媒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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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二月二十六日)离开广州前往深圳作春节拜会前会见传媒时的发言全文:

记者:昨日,香港方面发了新闻稿指海关截获两架车辆经汽车通道走私奶粉,现时政府的执法范围会否由车站扩展至其他出入境通道?

保安局局长:我们的执法一向除了陆路口岸之外,汽车通道方面一向也有做,因为我们也预计到,当有水货客发觉陆路口岸检查更加严密时候,会有一些水货通过汽车通道走私进入内地。因此,所有其他汽车通道中,一向都有增加检查。在过往来说,在这些检查当中我们亦截获走私货物。昨日,我们在其他的汽车口岸看到成绩,这是我们执法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重点,我们不会把执法注意力只放在陆路口岸,不过,陆路口岸人流集中及比较多,所以各位注意力都放在那里。海关关长曾多次与传媒朋友讲话时也不断强调,如果违反香港法律的行为,无论在哪个地点海关都会进行大力打击。

记者:昨日你们和广东省公安厅官员会面,内容有否讨论有关的问题?

保安局局长:昨日我们只是一个新春会面,所以我们并没有就个别议题特别提出讨论,但有一点需要指出,两地海关合作的恒常机制来处理走私水货客问题是持续的,不会说在哪个时、哪个节而会有所松懈。

记者:新例於三月一日实施前,会否有一些打击水货客的行动?

保安局局长:打击水货的行动会持续的,无论是新例实施前或后,我们都会用同一态度和力度来处理这类事件。

记者:内地海关连日来在罗湖口岸截获大概一千名水货客,你怎样看这个情况?会否是香港海关把关不力?

保安局局长:大家都知道,水货在香港基本上并不违反香港的法律,但如果有水货客携带的物品超过内地海关相关的规定,这个在内地海关法律方面是构成违法行为,所以,内地海关进行打击水货活动、执行内地相关条例,这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刚才你的问题,我想一定要从两地不同的法律角度来看。正如说,在内地携带了超过免税规定的香烟入境,在内地携带这些香烟出境,并没有触犯内地法律,但如果携带过量香烟进入香港而没有申报,就会触犯香港法律。因此,希望大家能理解两地法律就这个问题是有差异的,双方执法机关都需要依据各自的法律去执行他们的工作。



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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