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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最低工资委员会成员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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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公布最低工资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任命,任期两年,由二○一三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长官再次委任翟绍唐资深大律师出任委员会主席,并同时委任十二位委员会成员,包括来自劳工界、商界、学术界的人士和政府人员。主席及九位非官方成员均以个人身分获委任。

  在非官方成员当中,陈章明教授、刘千石、刘嘉时、孙永泉教授及黄杰龙是现任委员;而关百豪、梁兆辉教授、李凤英及黄国则是新获委任。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欢迎上述委任,他说:「法定最低工资对本港就业、社会和经济有重要的影响。我非常感谢主席及各委员为委员会服务,贡献他们的丰富经验及精辟意见。」

  「翟绍唐主席带领第一届委员会顺利完成检讨首个法定最低工资的水平。我深信在他的杰出领导下,委员会定能继续发挥其职能。我亦衷心感谢四位离任成员,即张仁良教授、邝志坚先生、李启明先生及麦瑞攌女士,他们劳心劳力,对委员会作出卓越的贡献。」

  委员会是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设立,其主要职能是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作出建议。委员会必须顾及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以及维持香港的经济发展及竞争力。

  新一届最低工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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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绍唐资深大律师

非官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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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章明教授
刘千石
刘嘉时
孙永泉教授
黄杰龙
关百豪(新委任)
梁兆辉教授(新委任)
李凤英(新委任)
黄国(新委任)

政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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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常任秘书长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工商及旅游科常任秘书长
政府经济顾问



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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