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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四款未经注册中成药(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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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徖生署今日(二月二十二日)指令一间持牌中成药批发商「参龙企业(香港)有限公司」(参龙企业),从市面回收其供应的四款怀疑未经注册的中成药,包括「参龙人参胶囊」、「参龙人参锭」、「参龙精制人参粉(五十小包装)」及「参龙精制人参粉(两樽装)」。

  徖生署在接获涉及位於佐敦弥敦道二三八号一二○一至一二○四室的参龙企业的情报并跟进调查后,指令回收有关产品。署方发现上述产品并未向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注册。初步调查亦发现上述产品於马来西亚制造,并由参龙企业进口本港。根据标签显示,该四款产品用作解除疲劳。

  徖生署发言人表示:「未经注册的中成药的安全、效能及品质均未经证实,因此可能对公众健康构成风险。署方的调查仍在继续,至今没有接获相关的不良反应报告。参龙企业已设立热线二七三六 九六八○回应相关查询。署方会密切监察回收。」

  发言人解释:「根据《中医药条例》(第五四九章)第一一九条,任何人不可销售、进口或管有未经注册的中成药,最高刑罚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完成后,徖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另外,徖生署亦会将个案转介管委会考虑作纪律处分。」

  发言人呼吁曾购买有关未经注册中成药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将产品於办公时间内送交观塘巧明街一百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十六楼徖生署中医药事务部。市民如感到身体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有关注册中成药的名单,可参阅管委会网页(www.cmchk.org.hk/pcm/chi/#main_dis.htm)。



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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