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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洗黑钱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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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三十一岁男子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区域法院因洗黑钱罪名被判入狱二十一个月。

  案情透露,一间银行於二○一一年六至九月进行推广活动,信用卡卡主可兑换现金券在超级市场使用,银行后来发现超级市场收到的现金券面值远超发出面值,当中四万四千多张为高质素的伪造现金券,涉款二百九十三万五千元。银行於二○一二年二月向警方报案。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接手调查案件,发现被告於拍卖网站出售伪造现金券套取款项。

  被告於二○一二年二月被捕,其后被落案起诉。被告早前被判两项洗黑钱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刑。

  警方会继续与银行业界保持紧密合作,确保业界采取足够的防止罪案措施。

  警方呼吁市民对大数量或折扣异常高的优惠或推广券提高警觉,若对真伪有怀疑,应向发行机构查询。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一百六十一号



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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