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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落实双普选」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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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汤家骅议员提出「落实双普选」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

  就汤家骅议员提出的原动议,一共有五位议员提出修正议案,包括卢伟国议员、范国威议员、刘慧卿议员、黄毓民议员以及郭家麒议员,刚才亦有三十多位议员发言表达意见。以下我想作几点回应。

  首先,《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七年通过的《决定》,已就香港迈向普选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时间表。

  《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严肃和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两者的权威性是无庸置疑的。在《基本法》的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的基础上,特区政府会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推动落实普选目标。

  现届政府会制订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和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选举的办法。正如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表明,特区政府会在适当时候启动宪制程序,并会广泛谘询社会各界,包括立法会的意见。

  原议案以及议员在发言中要求特区政府就这两项选举的办法,尽快启动程序,展开公众谘询。卢伟国议员的修正议案提到须预留充足时间进行广泛谘询。我完全理解议员的关注。特区政府就推进政制发展的工作,是不会有变卦或倒退的。正如行政长官早前所说,目前政府的当务之急是处理更逼切的民生问题,包括房屋、扶贫等市民高度关注的议题。但我们一定会预留足够时间让社会就这两个产生办法进行充分讨论,以及完成相关法律程序。

  在进行公众谘询的时候,我们会以开放、兼听、务实、进取的态度听取市民、社会各界,以及立法会不同党派和议员对两个选举办法的意见,并会将这些意见向中央政府全面和如实地反映。

  另外,有议员提到一些关於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及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的具体意见。我要强调,就这两项选举,特区政府未有既定方案。我相信在进行公众谘询时,这些具体意见和其他意见都会在社会上得到仔细和充分的讨论。

  主席,《基本法》已为香港的政制发展勾划了一幅清晰的蓝图,而全国人大常委会二○○七年的《决定》亦已明确订明了普选时间表。现届特区政府会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处理好二○一六及二○一七年两个选举办法的制订工作。

  当然,根据《基本法》的要求,我们必须争取到立法会三分之二大多数议员的支持,才有机会通过任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议案。对能否成事,社会上有人感到悲观,亦有人觉得非常困难。但我认为我们不能使香港市民失望,只要在座各位议员不分党派立场,能以香港的整体及长远利益为重,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求同存异,凝聚共识,按照《基本法》的规定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共同推动,一定可以落实普选的目标。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1时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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