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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规管贷款机构向青年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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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葛珮帆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答覆:

问题:

  综合报章报道及本人接获的数十宗市民求助个案的资料,本人得悉有机构藉市场推广公司招聘市场销售人员为名,实际进行变相层压式销售,更游说求职者借取年利率高达47厘而无须入息审核的贷款购买产品。部分受聘者为学生及未满25岁缺乏经济能力的青年,他们因无法偿还数万元的贷款,最终需由家人协助还债及报警求助。有受害人指出,他们是因为经朋友介绍工作而降低警觉性,加上媒体经常播放洗脑式广告,令他们误以为无须入息审核的「即批」贷款真的「易借易还」,加上他们不明白所签署的文件内容,结果欠下高息而难以偿还的债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现时有没有对宣传免入息审核借贷的广告作出适当监管,或规定贷款机构向学生或25岁以下青年提供的免入息审核贷款须设定金额上限;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当局会否考虑制定相关的法例,以免学生或青年误堕上述的招聘和借贷陷阱;

(二) 当局有否统计,过去五年,学生及25岁以下青年向财务公司借取免入息审核贷款的宗数、涉及的贷款总额及平均借贷利率是多少;若有统计,详情为何;若没有,当局会否进行相关的统计以评估问题的严重性;若不会,原因为何;当局可否按涉及的贷款机构列出过去五年,当局接获该等学生及青年类似上述的投诉的宗数、涉及的贷款总额及平均借贷利率;及

(三) 现时有否措施确保贷款机构向借款人清楚说明贷款利率及各项还款细节,以及双方必须签妥文件才作实;若有,措施的详情为何;若否,当局会否制订该等措施?

答覆:

主席:

  葛议员的问题涉及不同政策局,政府综合回覆如下:

  就问题的第一及第三部分,目前,除获豁免的机构外,任何人士如经营放债人业务,均必须按《放债人条例》(第163章)领取牌照,并受该条例所规管。放债人牌照由牌照法庭负责审批。公司注册处处长负责处理牌照申请及续期的行政事宜,并备存放债人登记册以供公众查阅。警务处则负责执法工作,包括调查有关放债人的投诉,并会就牌照事宜向牌照法庭提供意见。

  除领牌的规定外,《放债人条例》载有有关贷款协议的形式、利率、还款安排、广告、放债人向借款人提供资料等事宜的规定。就广告方面,《放债人条例》第26条规定有关广告须以显著的方式展示放债人的名称及牌照号码,以及按条例订明的方式列明拟收取的贷款利率。此外,立法会於二零一二年七月通过的《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禁止针对消费者的不良营商手法,该条例适用於商品及服务,包括放债人的服务。根据该条例,任何商户的营业行为,包括放债人的广告宣传,如遗漏、隐藏重要资料,或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而如消费者没有接触该营业行为,是不会作出交易决定的,则有关营业行为即属误导性遗漏的罪行。当局正就条例的执法指引拟稿谘询持份者及公众,并计划在二零一三年内实施该条例。

  至於利率及还款细节等事宜,根据《放债人条例》第18(1)条,放债人必须在贷出款项前,以书面拟备一份符合条文要求的备忘录或摘记,并由借款人亲自签署,否则还款协议将不得强制执行。《放债人条例》第18(2)条进一步订明,该份书面备忘录或摘记必须载有贷款协议的全部条款,尤其须列明的项目包括放债人、借款人及保证人的联络资料、订立协议及作出贷款的日期及地点、借贷款本金额、偿还贷款的条款,以及所收取的贷款利率。针对贷款利率的表述方式,《放债人条例》附表2亦详细订明计算真正百分比年利率的方法。

  除相关法例规定外,当局亦有采取措施打击不良收债行为。警务处近年已加强向公众宣传,借款人应选择持有牌照的放债人,同时须慎重考虑本身的还款能力,以减少日后可能承受的不良后果。自二零一一年一月起,牌照法庭亦已接纳警务处的建议,在审批放债人牌照申请时加入新的发牌条件,包括要求放债人及其收债人士在试图寻找债务人时,不得骚扰任何人,也不应采取不合法或不当的收债手法等,以进一步规范与持牌放债人有关的收债行为。根据《放债人条例》第29(1)(c)条,任何持牌放债人不按照其牌照内所列条件经营该业务,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就葛议员提及有关求职者受骗的个案,劳工处及警务处已推行各种宣传工作,向青年人推广提防求职陷阱的信息,包括在「互动就业服务网站」下设立「提防求职陷阱」专题网页;在大型户外电视屏幕播放宣传动画;发放新闻稿及在报章刊登广告;在电台、电视台播放宣传声带及「警讯」等节目,并在全港中学、大专院校、各区民政事务处、青年中心、及互助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辖下谘询服务中心等地点派发小册子,列举一些常见的行骗方式,及辨识求职陷阱的方法,提醒青年人须提高警觉,及如有怀疑的地方,应谘询家人或朋友的意见,并在有需要时向警方及劳工处寻求协助。

  就问题的第二部分,当局并无青年向财务公司贷款条款方面的统计资料及相关投诉个案数字。搜集有关贷款额及利率的准确资料有一定技术困难,亦涉及商业资料,当局目前未有计划进行此方面的统计。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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